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分田到户,农民干劲十足,信心倍增。农民单靠种田种地,交了公粮交余粮,三下五除二,也还有少量结余。90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公粮改成农业税,余粮也演变为乡统筹村提留,将收粮改征代金。农民在家种田,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一样也少不了,扣除农药、化肥、耕作费用,农民种田年年都是亏,种得越多越亏。同时,学生上学收的学费越来越多、医院看病费用也越来越高,这集资那收费样样向农民分摊,农村出现了“头税轻,二费重,三费四费无底洞”,农民靠种田已经难以生存。而城市经济建设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农民洗脚进城经商务工提供了条件。农民受比较效益的吸引,纷纷离家外出务工经商。在绝大多数群众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的今天,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已经不是农民的温饱问题,而是增收、致富的问题。近几年来,二三产业和城镇化发展迅猛,同样的劳动力就业于第二、三产业的年收入数倍于农业,农民在比较效益驱动下,在土地低收入的“推力”和非农产业高收入的“拉动”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并逐年呈上升趋势。成千上万的农民“弃农务工”“洗脚进城”,农村日渐呈“空心化”的趋势,不少村庄仅剩下留守家园的祖孙隔代人,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心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无人组”。农民不愿种田七大原因近几年来,中央、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对种粮农民不仅不收任何税费,还实行补贴。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生存环境有了根本上的好转,随便种点什么,养点什么,都可以卖点钱,只要人勤劳,日子要好过得多。现在种田既不完粮纳税,又能得到政府补贴,农民为啥不种田呢?通过调查,农民不愿种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甚至所耗成本费用比市场价格还高。如我曾任职的A村,有8个自然村,30个村民组,965户,3552人,耕地面积3372亩,人均耕地0.95亩,每年每亩按650公斤杂交稻、120公斤油菜籽计算,每亩毛收入才1682元,扣除水稻化肥、种子等种植成本为905元/亩(其中种子、化肥等物化投入375元,耕地费用150元,机收费用80元,人工费用300元。)和油菜化肥、种子等种植成本460元/亩,(每亩菜籽用种子、各种肥料近160元;工时5个工,按60元/工时,计需工时费300元),所剩不多,每亩只能有316元收益。农民靠种田也不会真正摆脱贫困。二是土地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好差搭配、户均承包土地的做法,造成土地使用上的细碎化,加上各个农户种植结构上的差异,许多先进农用机械无法在零碎分散的土地上使用,费工费时,加大了劳力成本。三是农村每年可能出现的汛情旱灾、山洪暴发及人畜饮用水安全等自然灾害。面对自然灾害,一家一户无法组织起有效的防灾、抗灾自救,一些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易涝易旱“靠天收”的地方,农民几乎失去了种田的积极性,怕投下去无收入,或投得多收得少。四是一批长期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已经积累了留城落户的实力,然而,他们并不选择落户城市。“务工经商有着较高的收入,但真的在城市落户定居,要是出了什么偏差,在农村老家,至少还有那块地做最低生活保障之用。”这是进城务工农民的真实心理。他们的土地或让亲友代耕、或栽树、或抛荒。五是一些村民厌卷了在外漂泊打工生活,想回家种田,但由于长时间没有种田,家里也没有多少可用的农具,为种几亩田再买农具,不划算,等别人用过后去借,可谁都知道季节不饶人,等别人忙完了,季节也差不多过了,弃田抛荒也是无奈。六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让农户无力抵御和承担新技术带来的风险,在没有相应保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情况下,将进一步阻碍农业技术的推广。同时,农户受到农产品收购商、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侵犯其权益时,如压级、压价、打折收购等,也没有能力组织起维护自身权益,只能被动的接受。七是农资价格上涨过快,抵消了政府给农民的各项补贴,挫伤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如何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农民在种田和外出务工经商,主要看哪种方式取得收益高。在同等劳动强度下,当种田获得收入达到或接近外出务工经商收入时,农民才会选择种田。目前,农药、化肥等农资疯涨,农民光靠种几亩责任田,收入微乎其微,外出务工经商也是理性的选择。实践证明,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打破平均承包经营小块土地的格局,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采用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机械化配套,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让他们在家种田收入超过在外打工收入,才能让他们选择留在农村种田,提高种田的积极性。因此,在现今劳动力市场开放和人多地少的情况下,政府一方面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鼓励一部分农民洗脚上田埂从事非农业生产,为另一部分农民(种植能手、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提供适度规模经营的外在条件。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让种田的人有田种,不想种田的人放心走,达到转让户和经营户“双赢”的目标。同时,乡村组织也可以组建农忙公司或生产服务队,购买一些农机具,组织一些在家农民为劳动力不足的农户服务,解决农民打工、务农两头不能兼顾的问题。在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时,要保障土地出让后的农民增收问题。土地流转必然导致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释放出来,这部分劳动力能否实现新的就业、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直接影响到土地流转能否顺利推行和农村的稳定。首先,要解决好农民转出土地后,农村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要按不同行业、工种,对出让土地后的农民进行培训,拓宽他们的就业空间。其次,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出让土地后的农民办理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险,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有所教,既解决土地出让后农民的后顾之忧,稳定其思想情绪,又保障社会的安定。在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时,还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目前,一定规模的土地存在着众多的承包户,受让人与多个农户进行交易也会导致谈判费用、合同签订成本和执行成本的增加。在农村,村级组织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权威,在执行中介组织职能时的交易费用最小,受让人也愿意与一个能代表众多农户的村级组织作为中介进行交易。村级组织一直充当政府与农户之间的桥梁,执行政府在农村的政策,同时也往往为广大农户谋取利益,能得到广大农户和上级政府的双重认同。借助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力量和其自身的优势,以较小的交易成本进行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集中连片和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第一,通过村级组织协调和土地整理,为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利用地域亲缘关系和行政性资源,村级组织通过对那些有条件、也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进行组织动员,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从而实现土地集中连片。通过对集中起来的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和初步投资,能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彻底改变田、地、塘相互“插花”现象,有利于土地互换,为土地集中连片、专业化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第二,通过招商引资,传播土地流转信息,有效地带动、引导和帮助农户进行土地的有效流转。由村级组织出面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农业经营大户和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促进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出让土地的承包户的收入,为承包户从事非农产业创造条件。第三,签订流转合同,并对土地流转实施监督管理。在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中,由各农户分别与村级组织签订流转合同,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村级组织,村级组织再与受让人签订流转合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合同执行成本,有利于建立较长期、稳定的流转关系,增强受让人的流转收益预期。这种土地流转模式,在水阳镇裘公社区蔬菜连片种植基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土地流转后,村级组织要监督新的经营者是否按流转合同要求安排土地用途,一旦发现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对土地流转出现的纠纷,村级组织应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