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助理研究员孙聪聪博士应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邀请,前往北京参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立法重点问题研讨会。来自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市规划院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
研讨会由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法律处尚晓萍副处长主持。尚晓萍副处长首先介绍了目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立法相关情况,与会专家随后就《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定位与调整对象、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高飞教授在主题发言环节指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立法的前提是深入解读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把国土空间规划立法成果纳入,重点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实质性问题,同时对国土空间修复、国土空间督察等进行框架性、指导性规定,采取虚实结合的方式确保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立法目标。孙聪聪博士在讨论交流环节发言,认为将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纳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能够应对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迫切立法需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立法需要自始至终贯彻空间均衡理念,对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开发建设活动的许可规则以及空间用途转变等制度内容予以具体规定,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治化助力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
高飞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言
采写审定:于凤瑞 孙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