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上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1)课题组、“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共同主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22期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学习研讨会在线上召开。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广东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专职研究人员张保红教授,曹益凤、孙聪聪、陈越鹏、杨远舟、吴昊助理研究员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高飞教授主持。

本次学习研讨会由张保红教授作主题报告。张保红教授对《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提纲挈领的讲解,对《规划》的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并结合自身的研究经验突出、强调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张保红教授认为,《规划》展示了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直面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从动态、现实层面上对推动法治建设发展进行宏观部署;同时,《规划》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在主要内容中处处有体现,例如,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举措,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张保红教授提出,我们不仅要做课堂上的教学者,还要做社会上的教学者;在理论研究中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民法典的实施还有诸多理论难题需进一步研究。
在评议环节,张凇纶副教授指出《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法治中国建设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其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张凇纶副教授认为,《规划》具有统筹性、全面性、保障性、创新性,表现在同时关注国际和国内,强调法律多方面的运作,协调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统筹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等方面。于凤瑞副教授提出,《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文件特别强调宪法的实施与监督,她结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研究,认为应注重从宪法层面上理解、阐释土地所有权制度,既需要在立法论层面上探讨宪法土地所有权条款的落实与制度建构问题,又应基于宪法文本的历史成因、价值目标、内涵变迁等因素,为解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范要义指明方向。
在自由发言中,陈小君教授认为学习《规划》既要对其进行宏观意蕴和微观领域的把握,也要注重其所释放的信号,应加强理论储备,回应土地制度改革新需求,更加重视土地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满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高飞教授将《规划》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相结合,指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是一项宏大的工程,整体上强调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的问题,三份文件对法学研究、教学有重要指导意义,应将《规划》的建设目标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指引。耿卓教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问题发表见解。助理研究员曹益凤、孙聪聪、陈越鹏、杨远舟、吴昊也根据教学、科研心得选取角度,畅谈对《规划》的学习体会。
最后,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采写编辑:于凤瑞 陈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