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上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1)课题组、“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27期暨“土地法制与环境法”研讨会在广外北校区召开。正在广东省进行全国政协调研的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吕忠梅女士抽空莅临本次论坛,并作主题报告。
广外党委书记、校长石佑启教授专此在外事活动期间打来欢迎与问候电话。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以及全体研究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在致辞中,陈小君教授对吕忠梅教授第三次来广外并关心土地法制研究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的喜悦、感谢。吕忠梅教授在环境资源法领域深耕多年,硕果累累、著作等身,近年来致力于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研究工作。由于土地法制与环境法联系紧密,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应当注重融入环境法基本理念,吸收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因此,吕忠梅教授作了“土地法制与环境法”的主题报告。吕忠梅教授指出,土地法与环境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既有共性又存在区别,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应当保持协调,确保具体制度衔接顺畅;《民法典》规定了内容丰富的绿色条款,在物权编中主要表现为对物权及其行使进行绿色限制,体现了财产利用活动与环境保护目标的平衡,对土地法制的运行与完善具有重要影响。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围绕研讨会主题畅所欲言,共同探讨土地法与环境法息息相关的问题。本次会议时间不长,但问题聚焦,是土地法制研究院再次与环境法学大家共同交流,对确立未来新的研究增长点有着特殊意义。
编辑:李冬梅 陈越鹏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