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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研究院一行参加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
2025-12-16 11:20:10 本文共阅读:[]


2025年12月13日,由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和广州市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联合主办、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2025 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商学院顺利召开。本次年会汇聚了众多乡村振兴法治领域的知名学者与实务专家,围绕依法健全广东区域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与完善制度体系进行了深入研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法学部主任、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于凤瑞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曹益凤、孙聪聪、周崇聪专职研究员以及部分法学博士生和硕士生等参加了本次学术年会。

在主旨发言环节,高飞教授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效力认定的过渡规则解读》的专题报告,深入剖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65条作为过渡条款的适用规则,认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后,应当对之前已经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类,并对登记赋码的不同主体类型的主体地位分别作出认定。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作为该环节的与谈人,对主旨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与延伸探讨。

在青年论坛环节,于凤瑞教授主持了本环节学术研讨,曹益凤博士、周崇聪博士先后发言。曹益凤博士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规则的解释论展开》为题,围绕成员自愿退出的前提条件、“集体同意”的法律性质与程序边界、协商补偿与财产权益保留的协调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论证。周崇聪博士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基本生活保障”要件释论》为题,深刻分析了当前“基本生活保障”要件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基本生活保障目标的解释框架与完善路径。

在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曹益凤博士、孙聪聪博士、周崇聪博士提交的学术论文从众多参评成果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此次参会不仅加强了土地法制研究院与省内同行的学术交流,也充分展示了土地法制研究院研究团队在乡村振兴法治领域,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上的最新成果,为健全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编辑:周崇聪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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