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7时,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来我校讲学,讲座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主办,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承办。该活动由耿卓老师担任主持人,陆剑老师担任评议人,陈小君教授作了总结发言,讲座围绕“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几个要点”这一主题进行,来自法学院的博士生和硕士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首先,耿卓老师对韩松教授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韩教授进行了简单介绍。耿老师认为,韩教授在农村土地制度领域的研究颇有建树,希望大家认真听取韩教授的报告,从中吸取营养。

(耿卓老师在主持)
随后,韩松教授围绕着“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几个要点”这一主题开讲。韩教授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议题,始终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此次改革主要是对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完善;他同时认为三中全会提到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对现存经营体系的彻底否定,而是一个扬弃的过程,是一个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其他多种经营形式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认为完善承包制不意味着是对承包制的动摇,只是现有的承包制权能不足,所以《决定》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较为充分的权能;韩教授认为《决定》中关于住房财产权的抵押与转让,必然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与转让;全会中提到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要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韩教授对“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进行了具体解析。接着,韩教授针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所有权的关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与坚持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处理;以及对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如何实现等问题与在场老师、同学进行了交流。

(韩松教授在演讲)
接着,陆剑老师对韩松教授的精彩演讲进行了点评。陆老师对韩教授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中的“长期”进行的解读深表赞同,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读可以有效化解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

(陆剑老师在评议)
最后,陈小君教授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总结。陈教授认为,今天这种小范围的学术交流活动非常有意义,提醒在座各位认真从中吸取有效的学术方法。

(陈小君教授做总结)
撰稿:刘庆国
摄影: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