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顺利举行
2011年10月29日,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河北省委党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包括著名三农问题专家陈小君教授、韩松教授、王景新教授等齐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围绕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这一主题进行了期一天的深入讨论。
当前,“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着普遍贫困、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究其根本,有两大瓶颈,一是主体虚位:缺乏一个法律上实权主体,组织集体经济的有效运行并承担风险;二是财产权运行不力:赋权无据和行权不力导致集体财产权的保障和发展壮大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激励,自主式发展动力不足。
此次会议期间,各位专家学者针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突出问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具有创造性、可实践性的真知灼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通过对湖北七里村的个案田野调查分析了七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组织形态、功能定位、产生影响以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统分结合”仍然符合当前国情,建立私法属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实现集体经济,无论是对农民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的意义都同样重要,不可偏废。浙江师范大学王景新教授针对当前中国村域集体经济普遍贫困的情况,提出直接针对村级组织发展加强政府干预,认定瞄准干预对象,合理分配扶贫资源,挖掘集体自主式发展潜能。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奖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中心副主任高飞副教授从调研数据入手分析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运行现状,并从宏观视野出发,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基本问题,做了提纲挈领的阐述。此外,还有诸多学者围绕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村庄内置金融制度的发展、集体土地的统一经营等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发表了深入看法。
作为此次会议主办单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十几年来,本着对国计民生的责任感,一直致力于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深入田野调查,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2009年,该中心承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此次研讨会主题便是该课题下的子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