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在首席专家陈小君教授的统筹安排下,组成八个调研队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14日在我国黑、鲁、豫、冀、晋、鄂、蜀七省的八个村庄开展驻村调研,开展个案研究。这是课题组继2010年暑假以来的第二次大规模驻村调研。 为总结调研成果,课题组于2011年1月15日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了“调研汇报暨研讨会”。我中心耿卓博士、童列春副教授、袁铖副教授、伦海波博士、戴威博士、戴俊英博士、商艳冬博士、肖新喜博士及其他调研队成员共计2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耿卓博士主持。 各调研组分别由戴威、肖新喜、李正泽、童列春及石一峰、尹秀、戴俊英、商艳冬及申冬亮、张益松介绍了河南尚介村(土地规模经营)、山西巴公一村(土地反租倒包)、河南南街村(集体企业经营模式)、四川战旗村(集体企业治理模式)、山东孝直村(集体经济实现的主体制度)、湖北七里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财产权制度)、河北北内漳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企业财产权制度)、黑龙江新兴村(主体制度)等调研村驻村调研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并就调研报告撰写提纲进行了重点汇报。每组汇报完毕后,与会人员主要针对其报告撰写提纲进行讨论,或指出不足,或提出修改建议,或否定选题,建议重新拟定报告提纲,讨论十分热烈。 最后,耿卓博士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在充分肯定本次调研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基础上,分别就调研报告的进一步完善问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运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三个方面对下一步科研任务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对调研报告写作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至此,本次调研报告暨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