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和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研讨会在浙江师范大学顺利举行。这是两个研究机构第三次合作举办研讨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部分成员及浙江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研究”课题组成员共计2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浙江农村研究中心主人王景新教授主持,时间在上午八点半到十二点,会议形式是学术报告形式,第二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每个报告人发言20分钟,讨论10分钟。共有12位报告人进行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陈小君教授,韩松教授,高飞副教授,郭继副教授,戴威博士,戴俊英博士,祝只舟博士,商艳冬博士分别以“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论纲”、 “ 农村集体经济及其有效实现的法理研究”、“ 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实证研究――以12省调查为基础”、“ 乡村地役权制度运行状况的实证分析” 、“ 农民成员权制度构建的难点与对策解析”、“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论土地承包经营权身份属性之祛除――以集体经济的实现为契机”、“集体经济发展与土地管理制度研究”作主题报告。
最后王景新教授就今天的大会做出总结,指出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我们要密切关注集体经有效实现的产权制度安排,有效的发展起经营制度,重视主题制度,还要做好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监管制度。这是一次给大家印象深刻的大会,成功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