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校长、尊敬的景新教授、大才教授以及各位教授领衔带队参加论坛的各位教授、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欣慰在武汉接待大家,特别是隆冬时节,外面这么冷,但是我想会议和会场以及我们的心都是非常暖和的,感觉热乎乎的。这次会议是在今年的6月19号(当时在浙江师范大学,我们和王老师两个中心,我们是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在浙江师范大学进行研讨后,商量在今年进行第一次研讨的一个继续。刚才张校长就学校的情况作了很多的介绍,我在这里也代表中心对整个机构以及这几年做的研究向大家进行简单的介绍,我们这个中心的成立是在2002年,当时还是张校长批的,研究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问题是在2001年开始,正式的研究是2001年,是在合校的第二年,我们在研究《物权法》的问题当中发现不动产中的土地问题是大问题,土地问题又以农村问题为重,比较突出,所以我们这个中心当时在01年,大家就主动开展研究这个问题,收集各方面的资料,02年成立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始大规模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调研,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进行了7轮大规模全国的调研,最多的一年是12个省。现在我们拿到了将近有6000多个直接对农户的样本,可以说我们得到了很多地方机构,特别是农民兄弟的支持,令我们非常感动,“三农中国”,“中国三农”,这是一个难题,记得毛泽东曾经讲过,中国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农民问题,“三农”问题,“三农”也只有一个,就是农民,但是农民在哪里,首先在乡村,在村庄里面,其次他依托什么,他没有别的什么期待,他只有土地。城里人都有这样、那样的身份、证件,各种各样的政策都可以惠及到城里人,农民没有这些东西,所以我们去了以后,就发现中国城乡差距如此之大,农村跟农村的差距如此之大,我们的立法作为在哪里?立法该作何为,很困惑,有时候也很羞愧,我们当中都是学法律的,但是我们做了什么,甚至于有时候立法出台前,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不闻不问,出台后指手划脚。后来我要求中心的老师和学生对任何一个法律的出台,一定要讲话,如果不讲话,没有权力对它指手划脚。对于农村土地的研究,对这个制度的研究,我们要有自己的声音,所以这几年我们除了做调查以外,还要进行一些深度的研究,越研究,我们感觉到很多话越来越不好讲,原来自以为的是什么,原来不是那么回事,你自己以为这个结论是这样的,拿去检验却不是那样的,这里有很多问题都是如此。今天一天的研讨当中,都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些问题,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研究成果,我自己认为虽已有8年的时间,但依然是肤浅的,尽管这样,我们还是依然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大家已经把它完全当成了一个社会良知的试点,这是一个社会良知的问题。那么这次会议是衔接上一次会议。上一次会议王老师他们那个地方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准备得非常圆满,除了他们大学,还邀请到了中国农业大学美国土地改革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以及浙江大学的教授来参会和我们一起探讨。上次我们坐享了他们的成果,我们这次只不过是尽个义务而已,上次研讨的题目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土地制度的法律立法”,我们这次研究商量准备再进一步深入探讨,更生动一些,我们把问题集结到现在比较流行的,也可以说比较热议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土地流转问题,这是一个大问题,而且刚好我们在今年暑期的时候,也就是从王老师那儿离开后,又进行了四省八县的调查,同时我们也深深的感觉到,农村的土地流转也好,农民的利益也好,和所在地的村庄建设是紧密联系的,我们又把王老师做了很多年的比较深度的研究,有关乡村建设问题的研究拿过来借鉴。从过去的借鉴,到今天的创新。现在我们把题目在今天也拿出来进行交流,通过土地流转制度这个主题进行交流是一个非常好的互动。最近国家有一个社科基金项目叫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非常的巧,我们当时确定了一个关于这种有效实现形式的法学的研究,王老师学校做了经济学的研究,因为他们是做村庄建设研究的。非常荣幸,之后我们到北京进行了答辩。虽然现在还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但是我们对这个问题开始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讨,在探讨的过程当中,也有很多的困惑,我想通过今天这样的互动,流转制度和村庄建设,可以从中找到很多的答案,我非常赞成张校长所说的,者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学习机会。
我在这里还想特别说一句,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以徐勇教授为代表的,还有丁文教授,他也是学法学的)他们也进入到这个中心,参与了百村农村问题调研,我们对这个情况也非常了解,另外还有来自青海省委党校的乔军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北京化工大学的陈传法教授,还有九江大学的郭继教授等其他学校的学者。特别是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他们是国家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就在我们学校的附近,给我们做出了活生生的榜样,我们始终以他们为榜样,这次我们特地邀请到了他们参会,我想也代表两家研究中心表示对国家人文社科重点基地的敬仰,我们向你们学习,非常非常感谢,再一次感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