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下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主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一期:产权保护与土地法制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简称《意见》,下同)政策解读研讨会顺利召开。论坛在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高飞教授的主持下,参会专家畅所欲言。浙江大学王景新教授首先认为《意见》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方面有三点指导意义,并结合农地产权保护提出了应用经济学视野上的建议;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对《意见》进行了法治思维的解读,在深入梳理的基础上,凝炼出该项政策在推进土地法制完善方面的四大突破;上海海事大学王铁雄教授针对土地征收征用时如何保护产权提出了精辟见解;校法学院常廷彬教授从救济程序角度分析了对历史遗留产权保护问题可能存在的障碍;校金融学院孙玲副教授联系产权保护探讨了土地金融制度的成功与不足;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解析了“三权分置”的热点问题,提出应对其进行体系化分析、关注价值取向和重视实践逻辑;于凤瑞研究员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剖析了产权保护可能面临的难题;最后,高飞教授通过归纳《意见》的内容,整理出法学研究应考量的八个问题。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李琳琳博士、朱强博士,珠海仲裁委旷炜章先生也参与了讨论。
本次研讨会持续三个多小时,但各位专家仍然意犹未尽。总之,会议一致认为,该《意见》是对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推进,本次研讨会亦对进一步深度探讨我国土地产权法制与政策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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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新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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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君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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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雄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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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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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廷彬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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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卓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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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玲副教授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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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凤瑞博士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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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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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