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由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学分会、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联合举办的立法重点问题座谈会在江苏常州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围绕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法治、不动产登记法的架构和主要内容、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主要内容、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等方面展开讨论。来自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天津、江苏、湖北、山东等省国土资源厅等实务部门,以及中央党校、中国地质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共40余人出席座谈会。我院副院长高飞教授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座谈会的主题为“自然资源法治的重构与展望”,座谈会上,高飞教授针对自然资源法的制定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在我国制定一部统一的自然资源法或自然资源基本法有其必要性,但基于自然资源的多样性、不同自然资源禀赋的巨大差异及自然资源法基本原理研究的不足,这个立法计划的实施在当下缺乏可行性,故更加实际的做法是对现行相关自然资源单行法进行修改并制定新的自然资源单行法以补缺较为现实;在修订自然资源单行法或执行新的自然资源单行法时,应注重区分公法与私法、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范围,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制与处理,完善纠纷解决制度和责任归责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充分保护与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相结合提供法制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