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二期)
《民法总则》通过研讨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不仅充分构建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还详细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为民法典后续的各分编内容提供了基本的体系和框架。因此,民法总则的颁布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
此次研讨会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7:30
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八教六楼加拿大研究中心会议室
主题:《民法总则》通过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将会围绕《民法通则》加以细致解读。
欢迎各位老师及同学莅临本次研讨会!
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承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