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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主编|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与实效考察
2019-04-23 09:05:21 本文共阅读:[]


主编简介

房绍坤,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代表性著作有《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公益征收法研究》《民事立法理念与制度构建》等,代表性论文有《民事法律的正当溯及既往问题》《标表型人格权的构造与人格权商品化批判》《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等。

前言

承包地“三权分置”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丰富“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在理论上,围绕“三权分置”政策,经济学界、法学界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一大批富有创见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将“三权分置”政策法律化提供了理论支撑。但是,“三权分置”改革毕竟是新生事物,相关理论观点还存在较大分歧,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并没有形成共识,特别是就如何准确地对“三权分置”进行法律表达,法学界争论得十分激烈,进而对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8年4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烟台大学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商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并召开了“‘三权分置’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研讨会”,就“三权分置”政策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取得了一定的共识。本书的部门内容就是这次会议的研究成果。

本书作者大都长期从事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也一直关注“三权分置”政策,发表了相关学术成果。基于共同的研究兴趣与爱好,经本人提议,各位作者共同撰写了本书,具体分工如下:高富平(第一题);管洪彦(第二题);高圣平(第三题);张洪波(第四题);王金堂(第五题、第十六题之一);李国强(第六题);张旭昕(第七题);高飞(第八题);房绍坤、林广会(第九题、第十六题之二);彭诚信、畅冰蕾(第十题之一);陈小君(第十题之二、第十三题);丁文(第十题之三);曹相见(第十一题);丁关良、金娟霞(第十二题);王天雁(第十四题);孙聪聪(第十五题);房绍坤、毕潇潇(第十六题之三);于凤瑞(第十六题之四)。

本书由房绍坤负责通稿,毕潇潇博士对稿件进行了初步整理。因作者人数较多,且各自观点存在分歧,为充分尊重作者,本书对不同观点没有作统一处理,请读者理解与指正。

房绍坤

于长春

2018年11月

目录

第一题 “三权分置”改革的法律解析和制度意义

第二题 “三权分置”立法表达的核心争点与破解之道

第三题 “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与规则构建

第四题 基于权能理论的“三权分置”之法律表达

第五题 基于权能创新的“三权分置”法制化进路

第六题 “三权分置”下的法律关系

第七题 “三权分置”政策下的“三权”定位及其关系

第八题 “三权分置”下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设的法律反思

第九题 “三权分置”下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法律定位与实现方式

第十题 “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与立法思考

第十一题 “三权分置”下农民集体成员权的法律效果

第十二题 农地新“两权”法律化的多重法理创新

第十三题 《承包法修正草案》要义评析

第十四题 牧区草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之检讨

第十五题 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理反思与制度回应

第十六题 “三权分置”政策实施现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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