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调研前线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动态 >> 本院动态 >> 调研前线 >> 正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十省调研顺利完成
2025-08-12 09:00:53 本文共阅读:[]


2025年4月10日至7月25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分别联合天津大学法学院、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燕山大学文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嘉兴大学文法学院等,共同完成了对河北、天津、湖北、甘肃、青海、广东、吉林、河南、浙江、江苏等十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调研。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是在“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土地管理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款具体适用的深入探索,试点的具体内容包括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明确土地用途和用地方式、建立开发利用监管制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入市与成片开发土地征收之间的协同机制、探索入市土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六个方面。

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主动谋划、积极行动,历时三个半月,与各兄弟院校联合完成了对此次深化改革中十省共23个试点县(市、区)的调研。调研组发现,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土地利用现状和需求,在严守改革红线底线的前提下,围绕入市程序、收益分配、用地主体引导、政策协同等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监督管理程序等,为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发挥了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

至此,土地法制研究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十省调研计划已顺利完成,团队后续将根据研究需要,赴重庆市、江西省等地开展补充调研,并系统梳理总结调研成果,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体系贡献智识力量。

采写:孙聪聪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