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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农业农村部党组会强调,要谋细抓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其中特别提到,要着力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点任务。乡村振兴越往前推进,越需要改革增动力,添活力。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应该如何去深化理解,创新推进,是新征程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新使命。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先后出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20多个文件,开创性地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战略、举措,推动“三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三权分置”激发土地资源活力
土地,民之根本,也是国之根本。1978年,改革之风自农村而起,“包产到户”一石击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又迎来了一个重大制度创新。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会委员张红宇表示,“三权分置”理论架构极大地催生了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标志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竞相发展,最大化地提升了农业市场竞争力。
山东省不断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用活、用好土地经营权,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西大刘村村民、山东鲁供丰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大刘村田间网格员刘其芹说:“现在我不种地了,就是管理公司托管的这块地,缺苗了、断垄了,及时给公司联系,上一季种小麦,我这块地亩产一千二三百斤,高产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山东省经营土地10亩以下的小农户占了总农户数的90%。
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2016年,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三权分置’改革在未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使我国宝贵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有效利用,这一改革为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了巨大红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杜志雄表示,过去,农民不敢流转土地或以低价流转,如今有了明确的政策,可通过市场定价的方式获取租金收入。
“把15亿亩承包地确权给2亿农户,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夯实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张海鹏指出,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提升了土地要素的配置效率。
把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不仅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更是激发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农村改革动能、推动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经验。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群众,也要依靠群众,最终要让群众受益。40多年来农村改革之所以得到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根本原因在于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土地这个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先行试点,激发资源要素活力,让收益更多用之于农。
云南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截至2023年年底,2.93万个新型经营主体联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161万户,46个县已制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方案,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16.8万户72.1万人实现利益联结全覆盖。联农带农让城乡间、农户和脱贫户间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让广大农民更加富裕,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贵州贵安新区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盘活路径,“一村一策”制定盘活方案,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业态;深入推进息烽县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累计完成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交易9宗共662.9万元。
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复杂性和敏感性更强,这对把握好农村改革的节奏和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农村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涂圣伟表示,准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需要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保持历史耐心,又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
“要把农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认为,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维护和保障好农民权益,更加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平等参与改革进程、共同分享改革成果。
在新形势下继续把住主线、行稳致远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保障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长期稳定,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根基,是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把住的主线。”程国强表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条主线,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立足农民与土地关系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趋势,找准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着力点,统筹推进承包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
改革经历了筚路蓝缕阶段的大刀阔斧,越往后越需要高位起跳的行稳致远。程国强提出,深化农村改革,目前急需解决“用地难”问题。关键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自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汤家岗村按照“直接延包”“变更后延包”的分类处置要求,持续加强土地政策宣传,因户因丘块处置土地矛盾纠纷,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世纪90年代,我把屋场台子和田地卖给我们村的人,后来有了延包30年的政策,我到大队找支部书记,当时就把6亩多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归还给我了。”汤家岗村村民汤正安介绍。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承伟表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要继续扎实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在保持主线不变的情况下,也要立足新形势、紧跟新变化。涂圣伟提出,在当前城乡融合发展、农民群体不断分化的背景下,把握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要立足城乡两个空间、突破传统人地关系逻辑,充分考虑新形势下人地关系的内涵和具体形态变化,促进城乡人口流动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机结合。
在不断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方面,黄承伟表示,要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特点,加大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改革力度,盘活、激活闲置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满足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土地需求。
实践证明,解决当前“三农”面临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更需要依靠深化改革。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要锚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目标,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牢牢守住改革的底线,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以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为攻坚重点和突破方向,强化改革的集成增效、协同高效和落地见效,为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强内力、聚合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田梦迪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来源:《中国妇女报》2024 年7月18 日第 006 版
编辑审定:周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