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法律网编者按】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立项申报方式从必须实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为“拆旧复垦区块先行立项,增减挂钩指标入账册”,并且规定无法实现自行挂钩或挂钩后产生结余指标的镇,允许在市内调剂,调剂或收购指导价为15万元/亩,这将大大提高相关镇农村土地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实现我市农村土地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
据了解,按照原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立项的申报方式,建设用地必须实现“增减挂钩”,也就是说,农村拆旧复垦后产生的指标,必须同时落实将产生的指标挂钩于建新项目。而事实上,我市部分镇拥有不少拆旧复垦的土地潜力,却因为没有新建的项目,无法实现增减挂钩,这就使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无法进行申报。
新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立项申报方式调整为“拆旧复垦区块先行立项,增减挂钩指标入账册”,即农村拆旧复垦后产生的指标以账册形式进行登记,不再需要同时落实增减挂钩,这将客观上有利于提高相关镇农村土地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与此同时,新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以自行实现增减挂钩为原则,确实无法实现自行挂钩或挂钩后产生结余指标的镇,其拆旧复垦区块验收后,允许在市内进行调剂;或由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收购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对结余指标进行收购,同时首次明确调剂或收购指导价为15万元/亩。
这意味着,相关镇拆旧复垦无法实现自行挂钩或挂钩后产生结余指标的,可以以15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调剂,这又将进一步提高相关镇农村土地拆旧复垦的积极性,从而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推进工程实施进度,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目前排摸的情况,我市约有200亩左右拆旧复垦的土地潜力,如果得到有效开发,将使全市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好的整合运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据悉,新政策出台后,新浦双庆浦村、桥头五姓村等已开始积极实施拆旧复垦,附海、观海卫等镇也积极编制立项方案,确定可以初步落实复垦面积达100余亩,这对我市深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大力开展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农地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