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在广州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任务。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出席会议并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出部署。陈耀光强调,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这项工作列为2011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黄华华省长在7月7日召开的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列为今明两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在今明两年内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一要明确目标。按照国家三部门要求,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同时,对已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珠江三角洲地区提高到90%以上,其它地区提高到85%以上。
二要完善机构。各市、县要尽快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解决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要制定方案。各市、县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地点和资金开展工作。
四要保障经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主动汇报,保障足额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
五要加强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六要落实队伍。各地可借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提高登记发证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的地籍调查工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承担,各地二次调查办机构暂不撤销,人员不解散,要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继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会上,省农业厅巡视员刘金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戴运龙也分别作了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传达了国土资源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韶关、惠州、梅州三个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