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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土地流转工作成效显著
2010-07-26 22:26:54 本文共阅读:[]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和增长方式转变,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今年六月底,全市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两年多来,全国各地先后有30个省、市、自治区,3万多人到我市参观学习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经验。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在滕州市、山亭区部分乡镇开展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得到了有关理论界的充分肯定。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一是流转的规模和数量呈逐步增长趋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围由过去城市近郊和工矿区逐步加快。二是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的趋势。除农户间流转外,一些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并呈逐步增加趋势。三是流转的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流转的方式以过去的转包、出租、转让和反租倒包方式转变为目前以转包和租赁为主。据最新统计,全市转包面积13.02万亩,出租面积8.71万亩,互换面积2.9万亩,入股面积2.67万亩,合伙合作经营1.06万亩,转让面积0.54万亩。四是流转的经营组织模式多元化。主要有“分散经营”、“龙头企业+生产企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市场+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等六种经营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有形市场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积极稳妥的搞好先行试点。三是不断加大投入。
    (二)搞好确权登记,奠定土地流转的坚实基础
    自2005年以来,坚持把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做实农户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步伐补换发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予以部署要求。截至目前,全市78.6万个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张榜公示、数据等工作全部结束,正在加紧进行土地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
    (三)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土转服务网络体系
    一是统一各级流转市场平台建设模式。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及相关影像设备,设置了工作服务区、信息服务区、交易洽谈区。二是完善服务平台的功能。普遍开展“六项”服务,即:土地流转交易、劳动力转移、农产品供求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等服务。三是健全“四级”服务平台网络体系。目前,市级建立三农服务中心一处、区建成土地流转中心4处,全市29镇共建成了土地流转有形市场,1378个村建成了村级信息服务站,形成了四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四)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
    一是完善程序。坚持“三个不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土地流转市场运作的工作程序,即:流转供求双方见面――流转评估――供求双方洽谈达成共识――签订流转合同――合同鉴证――资料归档。二是建立三项机制。(1)建立市场管理机制。(2)建立运行机制。(3)建立纠纷调处机制。
    (五)深化土地流转,开展“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一是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在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由县级人民政府给加入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农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我们将这个规范为“三不变”、“三保障”。“三不变”是:第一,土地所有权不变。第二,农民承包权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始终�在农民的手里,承包权的主体始终是农民。第三,土地性质不变。
    二是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为使农民的抵押权变为现实,同时也为了避免民间私下流转带来的风险,我们建立了三级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网络,市级建“三农”服务中心,区(市)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
    三是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目前,我们发放《农村土地适用产权证》,仅限定在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农户范围内,这样就形成了刺激土地合作社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促使各种不规范、松散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向土地为纽带、紧密型的土地合作社转变。
    二、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促进了农村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我市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顺应时代要求,一方面,通过市场的有效资源配置作用,使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实现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达到了“稳制活田”的目的。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有形市场的运营,发挥了配置土地资源的主导作用,避免了私自流转形不成规模经济,效益差、纠纷多等问题,保持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
    (二)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促使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通过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运作,实现了土地流转由无序到有序,由自发到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通过土地流转,我市初步形成8大农业特色基地,被誉为“中国石榴之乡”“中国芸豆之乡”“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樱桃之乡”等。
    (三)实现了农业增长方式和组织形式的转变,促使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组织程度的提高
土地的规模化流转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标准化的生产基地,从而形成了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利益连接体。截止目前,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07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89家,2008年,滕州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带动农户2.7万户,涉及经营流转土地面积2.6万亩。该市部分养殖户租用其他农户土地,依靠盈泰集团,建设标准化肉鸡、肉兔养殖户420个,年出栏合同鸡、合同兔4000万只,肉鸡生产被列为“全省农业十大产业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
    (四)拉动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市场运作,不愿经营土地的农户可以及时转出土地,使流转农户“进”可以放心地进城务工经商,“退”可以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稳定的流转收益保障,避免了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形成了“人动带地动,地动带人动”的良性发展循环,促进了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同时,能够有效地吸纳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五)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市场化的土地规模流转,使农民的收入明显增长,流转土地的产出效益成倍增加,规模经营户的收益丰厚,多方面的期望效益得以实现。据对已流转出土地的360户农民的调研统计,年人均收入比土地流转前增加586元,据受让土地的68个规模经营农户的调查,亩均收益达到了1.02万元,是原承包方分散经营收益的20.8倍。滕州市羊庄、山亭区水泉、徐庄等乡镇部分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大棚樱桃、板栗等大规模种植,建立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无公害标准化基地等,农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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