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职能。充分利用土地流转中心的信息平台和组织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向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承包法及上级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管理职能。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的备案、审查、登记工作,特别是涉及村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合同变更,土地流转中心要全过程参与,实施全程“监控”,坚决杜绝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强行中止承包合同的情况发生,确保公平、自愿,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调解职能。发挥土地流转中心的调解职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调解程序,遵守调解制度,摆事实,讲道理,公开、公平、公正的调解合同双方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在维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为企业大户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四、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流转中心的中介作用,把供求双方的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组织网络发布出去,真正把有实力、懂管理、会经营、讲诚信的企业大户引进来,同时积极为企业大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氛围,真正让他们在宽松、舒适的环境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档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繁荣一方经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