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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是保持中国社会结构弹性的关键
2019-04-28 17:00:44 本文共阅读:[]


来源:《社会科学报》2018 年11 月8 日第 003 版

作者:贺雪峰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试图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实践来破除当前事实上是在保护农民的城乡二元结构,其结果必是将当前中国最为重要的保持了社会结构弹性的“制度红利”破坏了。

一旦不再有保障性的城乡二元结构,一旦作为农村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农村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当作了财产,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易,以“有效实现”农民财产权,则进城失败的农民就失却了退路。中国在发展进程中再出现任何一次危机,都会有一个巨大的缺少弹性的结构性力量来加强其烈度。

在农村调查,与老年人聊天,老年人对国家表现出无比的感激。原因是现在种田不交税了,日子过得好,还有国家新农合、新农保,过去想都不敢想,现在竟成了现实。关于新农保,凡是超过60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最低 55 元国家补助,这真是比儿子还好。

农村老年人的感激不仅源自当前农村也许是中国历史上物质生活最丰裕的时期,而且他们有很现实的比较。农村老年父母有能力耕种土地时,他们一般自食其力,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义务。待他们年龄大了,不再耕种土地(但一般都会自己种菜)时,将承包地交给子女,子女开始承担赡养义务,每年给老年父母大约 500斤粮食,每月三、五十元零花钱。每月三、五十元零花钱用于油盐酱醋都不够,显然太少,但我们在全国调研发现,子女给父母的现金也就这么多了,所以全国老年人都是“有饭吃、没钱花”。现在好了,国家新农保竟然为所有年满60岁农村老年人支付最低每月55元,夫妻两个每月110元,比子女给的赡养费要高。农村老年人怎么会不感激国家呢!

区区每人55元/月的新农保,竟然让农村老年人觉得国家比儿子还好,感激不已,这与很多人认为新农保给农民的保障太少,网络上弥漫着对国家的不信任甚至不满情绪,可谓泾渭分明。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反差?这个反差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新农保让农村老年人无比感激

区区55元/月的新农保让农村老年人无比感激,其中一个原因是,过去农村老年人没有获得这种无偿的由国家为他们提供的养老保障,他们的养老是靠家庭。子女不孝,老年人就绝对无助,甚至只能一死了之。现在新农保虽然不多,却可以相当程度缓解他们缺钱花的困境。他们过去并没有既得利益,没有形成利益刚性,现在国家给他们每月发钱,就是天上掉馅饼,他们当然会很高兴很感激 了。反过来说,如果现在每月发了55元,农村老年人已经形成国家发钱的预期,且预期国家发钱越来越多,如果国家不再发钱,老年人就会十分地失望,就会有被国家抛弃了的感觉。农村老年人没有形成既得利益,仅仅55元/月的新农保就让他们十分满足,这就说明,中国社会结构还有很大弹性。正是弹性的社会结构,使中国具有巨大的进行利益调整的空间,使中国可以应对各种危机、困难,可 以将主要资源用于发展战略产业,完成产业升级,从而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当前正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意思是养老保障不再分城乡,而是城乡一体。而实际上, 城乡可能还真的有些差异。在新农保政策实施前,农村老年人在仍然可以种地时,他们自己种地,而不要子女赡养。老年父母到了70岁,夫妻两个种三亩地,有3000元收人,搞点副业养点鸡,有2000收入。一年5000元收入,基本上没有支出,因为自己种菜,自己住自己的房子,自给自足,都不花钱, 他们每年还要支持子女尤其是要给孙辈压岁钱。等到70多岁了,种地不利索了,将土地交给子女, 子女每年给几百斤粮食,每月三、五十元钱,虽然不富裕,日子还是过得去,原因就是他们不种地了却仍然种菜,仍然养猪养鸡,仍然从事力所能及的副业,甚至90岁了还要种菜、养鸡,因为有土地,以及因为他们要从劳动中获得意义,通过劳动来锻炼身体。

城市老年人与农村不同,城市不再有可以让他们进行劳动自给自足的土地,且城市几乎是每一样都要花钱。每月几十元养老钱,城市老年人只有饿死。

在这个意义上,城乡老年人有同样的养老保障,农村老年人会直呼钱多用不完,城市老年人则会叫苦饿死人。

城市混不下去,返乡是不错的选择

进城农民工,年轻时进城,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运气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绝大多数进城农民都无法获得体面进城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好在农民工进城时,他们的父母仍然在农村务农,务农收入不多,却足以解决温饱问题。年轻人进城,赚了钱最好, 赚不到钱无所谓,可以养活自己就行。刚进城的年轻人几乎都是“月光族”,因为他们的父母不依 靠他们来赚钱养活,他们也需要在年轻时谈一场奢侈的恋爱。等到生儿育女,有了压力,他们变得节俭,考虑长远。运气好则逐步成为城市的一份子,甚至将年老父母也接到城市里来。当然这样的例子极少,占不到进城农民工的5%。运气不够好,就将子女送到农村父母那里养,夫妻一心一意在城市挣钱,将人生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他们并无沉重的赡养父母的经济压力。到了中年仍不能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就开始考虑返乡了。能在城市体面安居最好,但若不能在城市获得起码的体面生活,他们就宁愿选择返乡,农村这个家乡至少有地可种,是生他们的地方,是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是人生的归宿。到了家乡,身体上和心灵上才有安全感。亲戚朋友都在家乡,家乡是熟人社会,这个熟人社会里有社会资本。总之,城市混不下去,返乡是不错的选择。

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也就是说,正是农村的存在,正是土地在农民手上,农民通过“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获得了在城乡之间进退往返的自由空间。甚至出现 2008 年一样的金融危机,有 2000 万农民工失业,这些农民工可以顺利地返乡。若失业农民工无乡可返,国家就必须为他们提供失业保险,若国家不能提供如此庞大数量人群失业保险,这些人就无法生存,社会失序甚至政治动荡从而出现某些西方人预期的中国崩溃就都可能到来。

显然,可以容纳无法进城农民且可以让进城失败农民返乡的制度的存在,使中国社会结构具有极大的弹性,可以应对各种危机冲击。农村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如此困境: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中各种人群、各个阶层和阶级的利益诉求快速提升,经济增长的剩余在各种人群和各个阶层、阶级之间分配,所有分配的利益都成为既得利益,都形成不可逆的刚性利益结构,结果是,经济剩余增长的速度赶不上各种人群和各个阶层、阶级利益诉求的增长速度,不同人群、阶层、阶级之间产生强烈的利益争夺,硬的利益碰撞,从而产生严重社会分裂、政治斗争。发展导致不稳定,经济增长受到政治冲突的影响,中等收入陷阱遂告形成。

中国城乡之间存在着对农民的保护性结构,这样的结构使中国社会结构保持了弹性,使国家有能力相对自主地分配经济增长剩余,从而使中国可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并不限制农民进城,农民能否进城和在城市安居主要不再是制度问题,而是他们能否在市场经济中寻找到机会的问题。或者说,当前农民能否进城的唯一障碍是他们有无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城乡二元结构却仍然限制城市人下乡,限制资本下乡,比如城市人不能到农村买农民的房子。

有人说,不让城市人下乡限制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是市场经济行为,会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是,当前农民的住房、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究竟是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还是兼有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若是农民的基本保障与社会保险,则基本保障能否自由交易?显然,基本保障是不能自由交易的,因为这是底线生存。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子,是因为要为过剩资本找到储值手段,或要在农村多一个休闲去处,而对农民来讲,一旦他们失去农村住房,他们进城失败就不再能返乡,他们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9 亿农民绝大多数都不可能在城市体面安居,农民失去返乡退路,中国当前的弹性社会结构也就不存在了。在城市这块狭窄局促空间中,激烈的不同人群、不同阶层之间的冲突也就会习以为常。到那个时候,因为失去了农村这个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再谈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就没有可能了。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不再是剥削农民的结构,而是对中国最庞大弱势群体农民的保护。这一保护性结构是中国社会结构至今仍然可以保持巨大弹性的关键。

当前中国学界和政策部门对城乡关系存在严重认识误区,这个误区最典型表现就是所谓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根据收入来计算的,在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国家,所有要素都可以计算为收入,就可以比较准确地统计出这个国家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并计算出基尼系数来。但当前中国农村,不仅存在着庞大的自给自足经济,而且还有未能进入市场交易的农村住房、宅基地和承包经营权,这些没有进入市场交易从而未能计算进农民收入的利益,当然不是本来没有的利益,而是实实在在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福利。这样一种福利若用购买力平价来计算,当前中国基层系数恐怕就会大有不同。而若简单用市场经济国家的基尼系数来比较中国,当然就会产生西方媒体不断发问的中国为什么还不崩溃的困惑了。

以对农村农民生活的误会始,试图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实践来破除当前事实上是在保护农民的城乡二元结构,其结果必是将当前中国最为重要的保持了社会结构弹性的“制度红利”破坏了。 一旦不再有保障性的城乡二元结构,一旦作为农村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农村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当作了财产,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易,以“有效实现”农民财产权,则进城失败的农民就失却了退路,中国在发展进程中再出现任何一次危机,都会有一个巨大的缺少弹性的结构性力量来加强其烈度,其结果就是,中国社会陷入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剧烈冲突的中等收入陷阱及发展导致不 稳定的铁律中。

观点

周立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当前,我国已由乡土中国时代进入城乡中国时代。进入城乡中国时代,只有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才能实现产村融合。工商资本下乡对城乡中国时代社会的发展有利也有弊,一方面促进了由城市到乡村的要素流动,另一方面也可能侵蚀国家目标和农民利益。因此,我们要通过农村的再组织化,使乡村社会与工商资本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保护农民权益,增强农民主体性,推动乡村自主发展。

党国英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政府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二元体制趋于消失。在农业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我国城乡人口布局有较强的自然演化性质,城乡社会治理的二元机制将失去存在的基础。绝大部分农民有可能在半小时的车程中到达一座城市,享受到城市的各类服务。 如果国家面对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趋势,对行政区划体制做出适应性改革和调整,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设置不再需要。农民将是一种职业身份,农村政策将主要限于农业经济政策,国家公共财政将实现城乡全覆盖。

刘守英、王一鸽在《管理世界》撰文指出:中国已经从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以村而治、根植于土的“乡土中国”,进入乡土变故土、告别过密化农业、乡村变故乡、城乡互动的“城乡中国”。在城乡中国阶段,一方面是农民的高度异质化及其与乡村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分野,农二代引发代际革命,农业走向劳动集约和多功能化;另一方面是要素在城乡间配置活跃,城乡分工与融合增强, 乡村在分化的同时也迈向业态、产业、功能多样化。在历史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城乡中国”有必要成为理解转型中国结构形态的一个重要范式,任何基于“乡土中国”或“城市中国”的公共政 策都不利于中国完成伟大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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