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4月8日,第二届民商法学博士生学术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开幕。本次论坛讨论主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及其农民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其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与会的专家学者将对会议主题进行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主持人:这个主题报告顺序调整一下,第二个报告人是尚玮博士。
尚玮:下面我们从古文明文化回到新社会,我是来自财政部科研所的尚玮。我今天的报告是《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大家知道村镇银行的建立使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制和金融格局开始形成,其具有的注册资本少,存贷相结合等优势逐步成为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核心,在“十二五”中国家也将展开,我将从财政视角出发,对支持村镇银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面临应用财政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探讨。先面我从四个方面来介绍。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我们系统地做一下扫描,2007年3月首批3家村镇银行“四川省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吉林省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和磐石融丰村镇银行”开业,2007年12月13日国内第一家外资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正式开业,在业务经营上实现了有效贷款40多亿元的贷款,其中支持农村和农户的贷款达到了60%以上,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总的看来这些机构的内控监管机制比较完善,在西部地区要好于东部地区。2010年的1月31日第七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强农惠农政策,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陆续出台了“加快培育小型金融机构”的政策和建议,确保三年内达到1300家左右小型金融机构。这是我们发展的一些现状。 下面我谈一下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它作为一个小型金融机构,特点是吸储能力不强,现在这些村镇银行都在不发达地区,由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包括居民收入水平参差不齐,客观上制约了有效储蓄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的成立时间比较短,是2007年开始,广大储户对此缺少系统了解,考虑到风险性的问题,还有与商业银行相比,包括邮政储蓄,它都有认可度比较低的特点,要受到银监会和证监局的批准,市场门槛比较高。 二、信用风险防范的不足。农业是弱势产业,贷款承担主体是非常脆弱的,农业贷款和其他贷款相比,受自然条件、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到村镇银行的贷款收益和贷款安全。 三、金融产品陈旧。金融创新包括中心业务和拓展业务,包括衍生金融产品,村镇银行现在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储蓄贷款,还有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包括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而且它的中心业务非常少,但是我们包括在“三农”地区,我们的农业、农村需求比较大的就是养殖业贷款、劳务输出等,婚丧嫁娶、住房贷款都是我们目前的主要需求口。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第一,准备金率标准上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一点差别;第二,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出现了不平等待遇;第三,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集中体现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我们的税率是3%,村镇银行相比同类银行是5%,包括所得税在资金扣除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五、专业人才问题,设立时间比较短,资金实力包括对员工的福利待遇保障也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它在吸纳人才上还存在一定瓶颈。 下面我想从财政视角谈一下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我从三个视角来谈一下: 第一,运用财政政策引导各方资金加大村镇银行的设立角度。从设立角度,外地与本地的金融机构在设立方面村镇银行存在一定劣势,会造成成本的差距,包括我们的集散效应,会给外地金融机构带来一定壁垒,所以我们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时,适当的考虑要给外地设立金融机构一些“两免三减”和“高贴补贷”等支持;第二个方面,从纵向考虑上,就是把金融机构的设立村镇银行的涉农贷款数量记录到贷款余额里边。第三个从出资人的角度来考虑,在实行我们3%的年税率基础上,要给予减免;第四就是对于不同级别的村镇银行实行有差别的准备金扣比率。同时我们要增加非金融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比重,对自然人投入银行的股本所得免征所得税。现在是实行的以个人所得税的抵免,如果我们要拓展就要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抵免。 第二个视角,从利用财政政策增强村镇银行资金能力方面谈谈村镇银行的发展。首先,使用扶贫资金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让村镇银行承担一部分我们农发行涉及的社会政策资金的贷款,同时配合我们现在在农业银行系统内看到的批发贷款项目,争取到一定贷款,现在我们的宁夏和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开始贷款试点。同时对村镇银行贷款的创新进行引导,农村资金互助社也通过担保,从村镇银行获得贷款,村镇银行就可以通过相对比较优惠的利率,而与普通的信誉贷款差额进行系统的补贴,同时我们在人才方就是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抵免和企业所得税进行转移支付。 第三个视角就是我们在实施财政政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处理好税收支出和财政补贴的关系。像我们刚才提到了财政引导村镇银行的发展无非两个方面,一个是税收支出,一个是财政补贴,要采取灵活的手段,第一是处理好地方财政支出和中央财政支出的关系,像我们国家现在有一个专项贷款的政策,这个逐步要转移,像村镇银行的税收减免过程,有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要逐步转给地方负担。第二个就是处理好村镇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实现市场主体的公平化,在一定时期给予财政政策的支持,等到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再逐步减低财政支持力度。 最后我要谈一下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些建议,首先,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十二五”规划报告里面,银监会和证监会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2009年7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一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体工作安排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试点的一个村镇银行改制转型的总体规定,包括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建议,对村镇银行都作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等等,包括在加强有效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和放宽金融机构的投融资限制的具体规定,这里我就不仔细阐述了,报告中都有记载。 第二,政策支持的力度方面,我的建议就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对达到监管要求,我们要实行贷款余额的补贴制度,就是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包括农村的资金互助社,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时间内对商品贷款余额给予2%的补贴,这个补贴主要纳入村镇银行当年的核算收入,列入之前的抵免。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5万以下的小额信用贷款的利息征收方面考虑3%的利率征收,我们考虑的是“三免量减”的过程中,90%计入减少税额,第二,在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同样的减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2011年4月6日已经实现了调整,我们在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时候,村镇银行已经和农信社开始执行这个准备金利率制度。第三,村镇银行可以申请支农的中心任务,第四,村镇银行的利率优惠,我们要和农信社一样,在国家金融力度支持下,上升两到三倍。 第三个方面就是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应该本着低成本,广覆盖,广复制和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创新理念,适度推广村镇银行业务的发展,具体的就是鼓励和引导村金融机构的通过零售批发等方式,扩大农村小额贷款的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和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的产品,努力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需求。 最后我要谈的一点是,我们在加强金农监管和防范风险方面,我们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偷逃债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制度,加强金融监管的协作统一同类业务的监管标准,合理消除金融机构的空白和重叠,同时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的推出机制,完善金融、期货,保险等制度,鼓励和支持高风险机构进行并购重组。这是我对我的文章进行的阐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