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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2012-06-10 09:16:44 本文共阅读:[]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基础和必由之路。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大,人地关系相对宽松,具备发展规模经营和建设现代化大农业较好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最近,我们对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比较快的克山、依安两县进行了深入调查,力求探寻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

  克山县和依安县是我省典型的农业县份和麦豆主产区。近年来,这两个县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速了农村分工分业,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竞争力,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1年,克山、依安两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都达到了240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80%62.7%,规模经营比重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836.5个百分点。两县的实践告诉我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处理好人、地、机三大生产要素的关系,解决好以下五个问题:

一、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这是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首要条件。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快是制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克山、依安两县二轮土地发包后,户均拥有4块地,经营面积分别为25亩和28.6亩,经营分散,规模不大,不利于大农机应用、先进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近年来,两县依托农经系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效指导土地流转和规范运作,通过抓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相对集中。克山县成立了县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明确规定农户流转土地,必须签订由县农经部门统一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并报乡镇农经部门备案,有效避免了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保护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依安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办公室,指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目前,两县流转土地分别达到227万亩和280万亩,占各自耕地总面积的75.2%73.2%,土地流转比例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6.944.9个百分点。

二、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客观上就要求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解决好这部分劳动力的就业出路问题,就能够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依安、克山两县的做法是,在土地之外做足文章,在劳动力转移上下大功夫,通过劳动力转移促进土地使用权转移,带动土地规模经营。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两县都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劳动力转移工作服务体系,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建设外埠劳务基地、组建劳务协会、培养劳务经纪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和加强维权服务等多种举措,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土地,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或进城务工就业。2011年,依安和克山两县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13.9万人和14.8万人,分别占本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74%,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10.719.7个百分点。目前,依安、克山两县通过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有12个乡(镇)实现了整乡乡(镇)土地规模经营,有142个村实现了整村土地规模经营。实践证明,转移农村劳动力是推进农民分工分业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

三、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加快农机化建设

  农业机械是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撑,通过农机化建设,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可以说,没有农机化就没有土地规模经营。近年来,全省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机购买能力增强,劳动力机会成本增加,特别是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我省加快发展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战略举措,为各地推进农机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依安县为鼓励农民组建农机合作社和购买大型农机发展规模经营,针对经营面积300~500亩、500~1000亩和10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县财政在省补贴基础上每亩增加30元深松整地补贴,单机购机补贴重点向规模经营农民倾斜。2008年以来,克山、依安两县农机化建设总投入达到11.3亿元,两县农机总动力分别达到55.1万千瓦和46.8万千瓦,田间机械化程度达到97.5%85.5%,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

四、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求培育与规模化经营相适应的新型组织形式。近年来,克山、依安两县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成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两县通过发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吸引农民以土地入股,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农民与合作社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目前,两县依托71个千万元现代农机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经纪人等主体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96个,入社农民达到97380户,占农户总数的55.8%,经营土地达193.2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40.3%。依安县新兴乡惠民农业生产合作社于2008年初组建,下设农业生产、农机作业、畜牧养殖和建筑工程四个组。2011年,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1.7万亩,每亩入社土地折价200元,每100元为1股,当年合作社实现纯收入310.19万元,提留公积金82.1万元,社员每股分红62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51元。

五、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各级政府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推动。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无所作为。近年来,克山、依安两县都从本地实际出发,分别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土地规模经营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克山县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五年规划》,并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达到一定面积的乡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给予资金奖励。2011年,全县共拿出20万元资金奖励乡村和规模经营主体,并对100万亩规模经营土地给予深松补贴,为160万亩规模经营土地交纳了农业保险。依安县将基础设施建设、粮食高产创建、深松整地补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向规模经营地块倾斜,并积极帮助解决农业生产贷款和农业技术服务等问题。县财政设立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奖励基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奖励。两县的实践证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扶持力度越大,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的步伐就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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