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应走后现代农业之路
从世界范围看,虽然现代农业暂时解决了养活65亿人的问题,但是,现代农业没有解决土壤侵蚀、土壤盐化以及农村贫困问题。更有甚者,现代农业虽然支撑着现代城市和经济,它却依赖矿物能源(煤、气和油),因此其基础摇摇欲坠[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中国现代化的农业道路与7000多年的栽桑养蚕和6400多年的稻作农业史相比,虽然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却已经导致了有史以来最广泛的生态灾难。最近40年,农药、化肥、地膜等的产量和使用量迅速增长,对中国生态环境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黄淮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平原的地下水硝酸盐污染严重,京、津、唐地区的地下水硝酸盐含量超标率达55. 1%;江河湖泊的富营养化问题极为广泛和严重,中国成为世界上蓝藻水华最严重、种类最多、分布最广泛的国家之一。此外,农药、地膜导致的土壤、水体污染也日益严重[2]。
为什么现代农业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惊人的农产品数量的同时却会使其基础日益不稳呢?因为,现代农业的目标是不恰当的。以尽可能少的农民生产最大量的庄稼和肉类,耕耘最大面积的土地,这样的目标是不能持续的[1]。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切在短期内提高土壤生殖力的进步都是走向毁灭那种生殖力的永久来源的进步。” 当费孝通提出“我们的土地耕种了5000年,没有遭到破坏。我们能不能再给子孙后代5000年这样的环境?”这一问题时,他实际上就是在警告我们应该走一条后现代的可持续农业之路。
中国再也不能走西方式的竭泽而渔的现代农业之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体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这标志着以利润为中心、被产量目标所挟持的现代农业将被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为目标的后现代农业所取代。中国别无选择,唯有发展一种独特的后现代农业[1]。
二、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推动后现代农业建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后现代农业,就要有相应的农业经营方式来推进。因此,必须研究适合当前中国后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
什么是农业经营方式?国外研究有一些不同表述。在德国,农业经营学开山鼻祖泰尔(A. D. Thaer),以及屠能(J. H. VonThunen)、艾瑞保(F. Aereboe)和布林克曼(T. Brinlmnann)等,在他们有关农业经营的著作中都认为,农业经营方式指的就是农业种植制度或土地利用方式。这更多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技术范畴。在日本,许多学者都认为农业经营是一个历史范畴,只有按照历史时代对农业生产进行定位,农业经营才会有内容。他们肯定农业经营方式是以经营组织形态为尺度反映农业经营组织特点的。在他们那里,农业经营方式似乎是以表现生产关系的经营组织为主要内容,其实他们致力考察的仍然是农耕方式。因此,国外发达国家研究农业经营方式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技术范畴。国内学者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认为,农业经营方式是关于农业自然特点所引出的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专指农业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或生产的技术途径。王征兵教授最具代表性。第二类认为,农业经营方式是反映人们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即农业的生产关系,着重研究农业生产的各种组织方式,以调动农业生产者积极性。主要代表人物吕大洲。第三类认为,农业经营方式包含农业生产的技术途径和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主要代表人物邵明伟[3]。
笔者采用的是王征兵教授的观点:农业经营方式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经营目标,通过生产要素的组合表现出来的生产技术途径[4]。制度可以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措施,技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达到规范和调整人们行为的目的。如果政府所制定的制度给制度的接受者所带来的仅仅是成本的增加,则即使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是有效的,也是制度的监督执行者高压政策的结果,而不是制度的接受者自觉行为的结果,这样就难以达到长期稳定的均衡。如目前单纯通过制定制度严禁焚烧秸秆、严禁随意排放畜禽粪便、严禁使用高毒农药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增加接受者的利益来推动制度的实施,则既可以使接受者主动转变行为方式,又可以大大降低制度的监督和执行成本,从根本上达到调整人们的行为的目的。因此,在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失灵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创新给接受者带来新的收益从而内在地调节人的行为是一个必然选择[5]。
上世纪,发达国家采用化肥、农药、拖拉机等新技术,给农业生产者带来巨大的新收益,建立在石油化学基础上的现代农业迅速取代了传统农业。我国要走农业发展、生态良好的后现代农业道路,采用技术创新的方式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农业经营方式基本上采取的是精耕细作方式。精耕细作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一定量的生产资料以及较多的活劳动和畜力,主要依靠活劳动和畜力的投入来增加生产,强调劳动力的数量。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充足,人们便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谋求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但是由于这一经营方式缺乏科学技术的投入,劳动简单的累加和重复使农产品的进一步增加受边际的限制。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其发展主要采用西方集约经营的经营方式,集中表现为机械化操作和大量工业物资和能源的投入。集约经营虽然加速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集约经营的本身将自己引入了死胡同[6]。中国后现代农业再也不能简单地走传统的精耕细作经营方式和西方集约经营方式的老路,农业经营方式必须转型。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走中国特色后现代农业道路,本质上是要寻找一种新的适合中国“农情”和“域情”的农业经营方式。
三、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型 推进后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
要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型,诱致性制度变迁是较好的途径。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以微观行为主体(如农民、居民、企业等)为主体、自下而上进行的一种制度变迁类型。在这种制度变迁过程中,处于基层的行为主体因为发现潜在获利机会而先有制度需求,然后自下而上产生对制度的需求或认可,直至影响决策者安排更好的制度。中国农村基层行为主体已经发现了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潜在的获利机会。因此,我们首先要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内部行为主体非均衡力量自发的进展,鼓励农村基层主体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新方式;然后沿着非均衡的发展路径再给予一个诱导其变迁的外部推动力,即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就能保证新的农业经营方式沿着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相一致的道路加速前进。这样,诱致性变迁不但充分发挥了个人选择和民间力量对改革的原始推动力作用,而且借助于强大的垄断的政府资源的后续拉动力,农业经营新方式就能够迅速扩展。
(一)加工、提高和推广各地涌现出来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7]改革的好多东西是基层创造出来的,同样,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也主要来源于农村基层。
寿光市三元朱村村干部王乐义带领乡亲们发明了冬暖式大棚蔬菜生产技术,引发了蔬菜生产领域的“绿色”革命,结束了我国北方冬季吃不上新鲜蔬菜的历史。冬暖式蔬菜大棚试验成功后,在当地政府和国家科委的支持和推动下,1990年,王乐义在寿光市跑了4万多公里,指导建起5 130个大棚,全部获得成功。第二年,他又指导建起了1万多个大棚……如今,寿光市的大棚蔬菜已经发展到74万亩,年产蔬菜35亿公斤,收入30亿元,寿光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蔬菜之乡”,寿光农民也被称作“中国的白领农民”。更重要的是,寿光市的农业技术员已经超过了3 000人,成为飞往全国各地的“农科种子”。随后,王乐义把目光投向了全国。王乐义的足迹踏遍了大半个中国,他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举办了3 000多期技术培训班,发放科普书籍8万多册、录像带5 000多盘,把技术传给了千家万户,产生了巨大的效应。
在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全国涌现出许多类似王乐义的创新模式,我们各级政府要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省、地区、县、乡镇和村的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指导。
(二)组织农业研究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研究与开发
作为各级政府,不仅要加工提高和推广各地涌现出来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还要组织农业研究机构分别研究适合各种地区的农业经营新方式,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
联合国粮农组织高级官员狄克逊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经济学家格利费撰写了Global Farming Systems Study:Challenges and Priorities to 2030,书中对20个农作制度进行了详细分析:根据今后30年农作制度在减缓贫困和农业增长方面的潜力,在每个发展中地区确定了3―5个农作制度。通过考虑主要农业气候和土壤条件、土地与人口的比例、当前开发的强度,以及消除或减缓目前限制因素的可行性,从而决定该制度的潜力以进行农作制度设计。
美国农业研究局的一个农业系统竞争力与可持续性全国性研究项目涉及美国l5个州。该跨学科研究项目的任务是:整合信息、知识与技术,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美国农场开发新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收益率、能效和自然资源效用的措施和与时俱进的制度。项目的目标是:帮助生产者开发综合的方法,解决他们在产量、经济效益、能效和自然资源效用方面的问题[8]。
在我国,浙江省根据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和技术特征,大力发展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环保技术和系统化技术等,积极推行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的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制定适应各地实际情况的农业技术战略,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改变传统农业技术范式。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三)创新推进农业经营新方式的制度和政策
政府为推进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制度和农业政策的时候,如果只考虑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而没有把农业生产者利益最大化考虑进去,这种制度和政策是很难产生实际效果的。以政府“禁烧”秸秆为例,政府制订“禁烧”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就是想通过使农民焚烧秸秆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以改变其行为选择。如果在制度执行成本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制度的实施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可以减少社会损失,维护公众的整体利益,从整个社会的成本收益核算来看,这是有益的。但由于制度的接受者是作为经济人的农民,制度对其行为的影响要纳入其成本收益的考虑,只有符合农民收益最大化原则,农民的行为才会为之而改变[5]。因此,政府在制定农业制度和农业政策的时候,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控制农业生产的负外部性;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的正外部性要让农业生产者获得全方外的补偿和支持。
首先,为了控制农业生产的负外部性,制定合理的“农用化学品输入税”,是一种有效手段。如对化肥、杀虫剂、剧毒农药和农用薄膜收取产品费。产品收费的目的是给那些对与环境友好的产品产生更为有利的价格,促使人们抛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而替换成对环境不污染或污染相对较小的产品。例如,为控制农业污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许多成员国已开始对农用化肥和杀虫剂征税。奥地利从1986年开始征收化肥税,尽管税收水平很低,但对化肥使用量有明显的影响;丹麦对杀虫剂按20%的税率征收;芬兰1990年、1992年分别引入磷肥税和氮肥税,实行杀虫剂登记和控制收费;瑞典对化肥生产和化肥进口征税[9]。增加产品收费还可引导产业转型,如在常规化肥农药与一些少污染、无污染的生物农药和微生物化肥之间的税率差可激励生产和使用无污染产品。
其次,为了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有利于环境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生产的正外部性所产生的利益要让农业生产者获得全方外的补偿和支持。一是对减少负外部性产生的生产方式和行为进行补贴。通过补贴,刺激农民减弱生产强度或改变生产生活方式,从而减少负外部环境效应的产生。享有这种补贴的对象有:科学施肥施药、采取最佳管理措施者、采用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者、主动进行污染处理且达标排污的畜禽养殖者等。二是产品价格补贴。对于环境友好型农业投入品进行价格补贴,降低这些产品的价格,刺激农户选购环境友好型产品。如长久以来,农民一直依赖化肥的方便和速效,盲目施用,造成农产品质量下降和环境污染。要想转变农民对肥料的选择,目前可行的政策是对有机肥进行补贴,使有机肥价格等于甚至低于化肥价格,增强有机肥的市场竞争力,激发生产者生产以及农民购买和使用无害化有机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补贴对象可以是商业有机肥生产者,以使其降低单位产量有机肥的生产成本,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对无害化有机肥购买者直接进行补贴。三是正外部性的生产活动补贴。对退耕还林还草、构建人工湿地与氧化塘、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建立农村废水垃圾处理场和畜禽粪便处理加工场等进行补贴[10]。
今后农业制度和农业政策的创新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从宏观方面考虑,应能促进国民福利最大化;从微观方面入手,应能使农业生产者或相关的生产者实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澳]大卫・弗罗伊登博格.中国应走后现代农业之路[J].现代哲学,2009,(1).
[2] 温铁军,董筱丹,石 嫣.中国农业发展方向的转变和政策导向:基于国际化比较研究的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10,(10).
[3] 邵明伟.从生产方式到经营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内涵的重新分析[J].经济问题,2009,(11).
[4] 王征兵.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7:18-19.
[5] 李振宇,黄少安.制度失灵与技术创新―农民焚烧秸秆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2.(5).
[6] 王征兵,等.农业经营方式研究动态述评[J].陕西农业科学(农村经济版),2000,(4).
[7]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C]//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
[8] 汤 勇,等.世界农作制度创新与后现代农业之路[J].世界农业,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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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冬梅,等. 农业污染控制的经济激励手段[J].农村经济,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