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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对土地征收态度的调查
2011-12-21 16:58:08 本文共阅读:[]


近日在豫东某县城近郊农村调研时发现,这里被征地的农民因经济收入来源不同,对征地持的态度也不一致。如果把他们按照对征地的态度做一个分类的话,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

强烈反对的一类。这一类主要是家里缺少青壮年劳力的老弱病残户,其家庭成员多为年老体弱多病者,缺少外出务工能力和其他挣钱门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他们既要拿出一部分土地种粮吃饭,又要依靠近邻城区的地理优势种些蔬菜等经济作物,另外还要依靠家庭禽畜养殖来维持生活开支,生活上非常贫困。这一类农户激烈反对土地征收主要是担心土地被征收会断绝他们的生存门路。因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30倍。事实上这个平均年产值是以种粮收入为基础来计算的,按现在粮价来计算,每亩地一年两季的粮食收入也就在1000元左右,土地征收补偿按最高倍数30倍也就是差不多土地承包期限30年的种粮收入,就是说把农民承包期内30年的种粮收入一次补给农民,但农民获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至多是每亩三万块钱左右。再者,如果政府给予农民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是按30年的种粮收入来计算的话,这个补偿费显然没有考虑到未来30年间物价变动以及农民未来的生活费用等因素。考虑到当前农民收入和支出情况,再把30年前和现在的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对比一下,完全可以想象到每亩两、三万块钱的征地补偿费对没有其他收入门路的农民以后的生活意味着什么。即便是这些农民在年满60岁之后可以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但从现在的养老保险金额看,一个月五、六十块钱,根本不够农民养老,将来的情况恐怕也不会太乐观。考虑到以上因素,这些农户强烈地反对土地征收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类农户在被征地农民中占有不小比重。

较为反对的一类。这一类主要是农工兼顾的农户,其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妇女、老人在家种地,家庭收入来自务工和土地产出这两个部分。这一类农户家庭中往往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比较重,单靠哪一部分都不能维持家庭开支。另外,家庭中外出务工的青壮年收入不稳定,还要考虑年老失去外出务工能力后回家务农。这些农户也对土地征收持反对态度,他们主要是担心土地被征收后会失去了一个稳定的农业收入来源,而极低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又不能满足以后的生活需求,但他们反对程度不如老弱病残户激烈。目前这一类农户所占比重较大。

认为无所谓的一类。这一类主要是80后、90后的年轻夫妇群体。由于上世纪以来土地承包权维持长期不变,他们中的大多数从出生之日起就没有分到土地。这类年轻人常年进城打工,经济收入也基本上完全来源于打工,生活方式上也完全适应了城市生活。他们没有什么土地、也不愿回去种地,即使和父母分家时分得的少量土地也都是由留守在村里的父母耕种,他们只是在春节或有空时会回到家里看看。这些人没有什么土地,对土地没什么感情,对土地征收不征收持无所谓的态度。

较为支持的一类。这一类主要是一些虽然还种着地,但又不依靠种地收入生活的农户。在他们看来,土地被征收对他们没有太大损失。这类人较支持土地征收,并不是满足于得到偏低的土地补偿费,而主要是想从土地征收中投机取巧。他们知道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就提前在田里种植上较为值钱的多年生花木等经济作物,就等着土地征收时,通过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等途径向政府索要高价。这一类农户所占比重很小。

坚定支持的一类。这类农户是原来分田时,家庭中老人、女孩子占多数,随着老人的离世、女孩子的出嫁,现在一人占着几个人的地,更甚者是这些的家庭中的男孩子因考学或其他途径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全家搬进城里,甚至连户籍已经迁出农村。他们根本就不种地,也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来生存,但是由于土地长期得不到调整,承包权长期没有变,他们还在农村占有大量土地。尽管土地征收补偿的费用较低,但是他们害怕夜长梦多,害怕有朝一日土地调整,土地承包权变更会使他们失去既得利益,因此非常希望能尽快把土地出手变现钱。另外,由于他们一人占有几个人的土地,即便土地征收补偿费比较低,他们一个家庭也能得到相当可观的红利。所以这类人巴不得政府早日把土地征收了了事。不过这一类人所占比重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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