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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分析及对策措施
2011-05-08 21:22:14 本文共阅读:[]


内容摘要:通过对通海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1、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1.1基本情况  2010年末,全县农业人口244801人,农业户73448,其中: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72009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43445亩,家庭承包合同64870份,颁发土地经营权证63361份,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7501亩,流转农户数4223户。  1.2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  1.2.1土地流转规模及分布  根据2010年全县9个乡镇、65个村委会、509个村民小组的统计数据,2010年底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501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5.23%。主要分布在:四街镇1969亩、河西镇841亩、九街镇2116亩、里山乡111亩、高大乡1110亩、杨广镇448亩、秀山镇906亩;纳古、兴蒙两个民族乡(镇)没有进行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较多的是九街镇,最少的是里山乡。  1.2.2土地流转形式  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转包、互换、出租、入股等四种形式。流转面积中转包71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53%;互换42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67%;出租591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8.8%;股份合作45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由此可见,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以出租为主,出租就是农户将自己的承包田地租给本村组农户或外村组种植大户或个人、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用于规模经营,租金由承租方一次或分年付给出租方;一般是流入方与流出方共同协商,涉及农户多的请村组出面协调,传达流入方的意愿,在双方公平互利互惠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下租赁协议,履行权利义务。如我县丽都花卉公司先后在大新村、四街村等地租田106.77亩,用于玫瑰花的种植,该公司是通过村组协调与379户农户签下15年的租赁协议;还有龚杨村、东村的两户种植大户租田27亩实行规模化漂浮育苗。  1.2.3土地流转去向  据统计,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流入农户5938亩、流入合作社602亩、流入企业961亩。流转入农户占大头,占流转总面积的79%,主要是一些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经营户和无劳力耕种的农户转包或出租给本村组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田能手。  1.2.4土地流转用途  据调查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用途主要是种植业,以种植蔬菜、花卉、水果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81%;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只有139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9%。我县是蔬菜种植大县,2010年蔬菜种植面积达20.83万亩,花卉种植面积达0.55万亩,农业总产值16.24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8.36亿元。  2、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特征  2.1流转速度慢。近几年来,全县每年土地流转面积没有突破万亩,基本在4000亩―8000亩之间徘徊,2008年流转面积3965亩,2010年土地流转面积较上年8701亩还减少1200亩仅为7501亩,占总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5.23%。  2.2流转形式单一。全县土地流转虽然转包、互换、出租、入股均有,但最普遍的是出租,而转包、互换数量较少,能代表土地流转发展方向且稳定高效的股份合作形式也只有一家,转让、反租倒包、代耕等其他形式目前没有。  2.3流转期限短。全县农村出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居多,5年、10年、20年的比较少。据不完全统计,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下的有5938亩,占流转总数的79%;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297亩,占流转总数的4%;10年以上的有1266亩,占流转总数的17%。  2.4自发流转多。据统计,全县农户间自发流转面积6766亩,占流转面积的90.2%;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28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8%;委托村组织流转面积450亩,占流转面积的6%。  2.5流转费用差异大。我县土地流转费用每年每亩一般在1000元左右。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肥沃,适宜种植多种经济作物,收益较明显,流转费用可高达3000―4000元,但最低的也只有500―800元。
 
 
   3、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3.1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各级领导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不够重视,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到位,引导不力,服务措施跟不上,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被动。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问题理解不深,觉得土地流转似乎是农民自己的事,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模糊,一些农民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害怕土地流转后会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因而不敢大胆参与流转。  3.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自发阶段,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从目前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的流转行为:一是农户间自发流转。这种流转属内部的私下流转,不登记,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履行必要的手续,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明显,缺乏严谨的履约依据;二是无合同的“口头协议”流转。这种流转通常是用口头商量一下,租金及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书面的流转契约;三是流转合同不规范的流转。这种流转虽签订合同,但合同内容简单,条款不清,权责不明,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容易引起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容易造成接包方短期行为,使得接包者缺乏长期经营打算,舍不得对土地作更多的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也不高。  3.3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很强,不愿流转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产要素,且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在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还未建立下,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着落,吃饭不成问题,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另外,近年来中央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面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各项补贴,增大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再一个农民普遍种植经济作物,收益大大高于流转费用。这些使得农民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  3.4缺乏有效引导,规模化流转不多  土地流转这项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基层干部怕麻烦、怕出事,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倾向,往往采取“顺其自然”的做法,让农民随意在自己承包耕地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很难形成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范围小,规模经营面积少。据调查,全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50亩以上面积的只有3个乡镇77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0.33%,类似于高大村四、五组农户将450亩连片耕地入股给高大酸菜山合作社种植柑桔上百亩的规模经营基地少之甚少。  3.5人多地少,承包耕地资源不足  按照2010年的农业人口和承包面积计算,我县农民人均承包耕地只有0.59亩。加之我县矿产资源匮乏,二、三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难以引导规模流转。  4、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通海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有序的流转,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4.1加强领导,提高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各级要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宣传发动、政策引导,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倡导和支持的。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让农民不怕放弃承包土地,敢于流转承包土地,真正成为市场的流转主体。  4.2强化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管理上确保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各村、组要按照统一提供的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同时做好合同的鉴证和档案管理,流转合同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村组织和乡村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强迫农民流转承包的土地,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阵风、一刀切”,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在坚持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和引导。
 
 4.3加大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一是坚持“骨干拉动、特色推动、集约发展”的思路,立足优势产业,依托骨干企业,从政策引导、协调服务、贷款优惠等方面,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  二是搞好小城镇建设,带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第三产业比重。以农民为主体,抓好旅游小镇和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云南乡村旅游名镇和精品旅游村,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三是坚持扶优、扶大、扶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让参与土地规模效益较高、示范带头作用较明显,农民增收较大的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申报农业专项扶持资金,优先享受科技技术服务;对当年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统一流转的新增连片土地流转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流转手续规范的,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扶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经济组织都能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来。  4.4积极宣传,加强土地流转服务  为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发挥政府服务的职能,建立健全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功能,形成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土地流转创造一个良好服务平台。以乡镇农经站为依托,组建土地流转服务点,收集和发布流转信息,做好备案登记。充分发挥县、乡、村土地承包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组织、协调、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尽量减少交易成本和履约成本,规范出租方和接包方的行为,保障双方利益。  4.5积极探索土地经营的有效模式  承包土地要使农户愿意流得出,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进,达到土地流转的目的,应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有效模式。土地流转方式多种多样,经营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第一种股份合作制。由农业经营能力较强的经营主体牵头组织同类农业生产经营者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对社员开展农资采购、植保、产品销售、生产管理“四统一”全程服务。合作社社员可以是大户,也可以是一般的农户;可以参与农业生产和分红,也可以只拿分红不参与农业生产。第二种适度规模经营。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农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结合当前既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布局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注重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组织的作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业部【200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通海县农经站2008-2010年农经年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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