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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农村股份制改革 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2011-12-01 21:00:18 本文共阅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是促进农村发展,解决农村各类矛盾和问题,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成功之路。去年以来,长安区把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为突破口,大胆创新,创造性实行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制约发展的瓶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长安区基本情况及农村股份制改革的背景 

  长安区位于石家庄市区东北部,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43万,辖3个镇和8个街道,有35个村、60个社区居委会。农村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20%,农村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70%。2001年,石家庄市区进行了区划调整。区划调整前,长安区没有农村,区划调整后,从原郊区划入10个村,从正定县划入25个村,归长安区管辖。自此,长安区形成了城乡兼有的新格局。 

  近年来,长安区的35个村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在承接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上,在土地经营模式、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诸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全区的整体发展。一是城郊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要求。长安区农村和全国一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包到户,1998年有部分农村进行了土地二轮承包。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人地矛盾。同时,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土地分割,不能实现集中流转,土地无法进行统一开发利用,重点项目建设难以实施,土地问题成了制约发展的瓶颈。二是城郊农村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2006年,长安区的村民已全部转变为城市户口,但仍沿用农村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城郊农村的经济社会事务还是由村“两委”班子负责,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这种集权化管理模式已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这几年,农村大量的信访案件,大部分是集体资产混乱引发的,根本原因就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不科学、不合理。在村“两委”班子换届中,因家族、派系等利益冲突引发矛盾,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三是城郊农村发展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农民变市民后,在各种福利、社会保障和居住环境等方面仍与城市居民相差甚远,存在“同城不同利”现象,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群众特别希望得到改善。 

  二、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土地问题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能否解决好土地问题,是农村改制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对由正定县划归、土地存有量较多的25个村,长安区紧紧抓住土地问题这个关键,坚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民意、兼顾公平”的原则,大胆尝试,探索创新,因村制宜,创造性实行了以土地经营权转化为公司股份为核心内容的土地入股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土地这个根本性问题。主要实行了以下四种模式:一是既有土地入股模式。对1998年已进行土地第二轮承包的村,如大丰屯村,按改制基准日每户的人员数量每人配10股,按现每户土地承包情况每亩地配10股,每户的股份就是人员股份和土地股份之和。这种做法既落实了国家的土地政策,又充分考虑了人员变动,减少了矛盾和冲突。二是土地账面调整模式。对未进行第二轮承包的村,如董家庄村,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现状的前提下,按照1998年10月1日每户的实际人口数量对全村土地进行了账面调整,依据每户账面承包土地亩数每亩配1股,按改制基准日每户的人员每人配9股。这种做法,既不损害现有土地承包人的经营权,又照顾了没有承包地的村民利益,平衡了人地关系,体现了公平公正。三是定额配股模式。针对现有人员进行定额配股,而不以土地承包亩数核算的改制模式。如凌透村以1983年与村委会签署集体土地承包权并且一直领取粮食补贴的人员,包括2001年重新调整土地的人员为基准,每人配1份土地承包权股,这样就重新确认、量化、整合了农民的土地利益,从根本上解决了因土地经营差别引发的矛盾。四是土地大流转模式。如西兆通村股份按户口、劳龄、村龄配置,将全村土地统一由成立的新公司集体经营,土地按照1983年承包协议的亩数,由公司给予村民每年每亩1500元补偿,实现土地由个人向集体流转。总之,长安区实行这四种模式的实质,就是土地按人折股量化,人员按股分红,土地征占市场化定额补偿,动态化调整,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发展的土地瓶颈问题,为加快城郊农村城市化进程创造了有力条件。 

  三、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后取得的主要成效 

  长安区顺应群众期待过上好日子、新生活的愿望,以保障和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新成立的公司集约化经营,规范化运作,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切实让群众实现多渠道增收,真正得到实惠,达到共同富裕。一是实行公司化经营,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改制后,指导公司聘请经营理念、业务水平等各方面素质较高的经理班子,根据实际和市场需求制定长远规划、发展战略,把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重新整合,由集体统一进行规划,实施大片区开发,集约化经营,加快项目建设,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二是实行双规制运行,实现了政企分开。改制后,社区与公司实行双轨制,即公司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重点为资产保值、增值;社区居委会负责公益性事业、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主要是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并分别成立公司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彻底转变了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的状况,使得公司、社区和居民之间的责权利明晰化,有效减少了各类矛盾隐患。三是实现多渠道增收,促进了共同富裕。改制后,村民变股民,确定了不随人的增减而变更、受物权法保护的股份这个“恒产”,以后年年可以按股分红,有了“稳产”,真正实现了“有恒产才有恒心,有稳产才有稳定”。农民土地等交由公司经营后,在得到补偿金的同时,村民有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创业或就业,实现了多渠道增收。如南高营村,公司依托强大的集体经济实力,每年出资1200多万元,在全市农村率先为全体村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并在不到一年时间内,给每位股民分发红利10000多元,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共同富裕。 

  四、几点启示 

  经过一年来的工作,长安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格局已现雏形,几个投资几十亿、上百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已落户该区的三个镇,并准备开工。回味这个过程,他们虽经历了诸多坎坷和困难,但也留下了许多宝贵启示。 

  (一)科学发展观是改制的根本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推进农村改制就是为了推动发展。改制中,指导各村成立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实现公司式运作,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二)加强党的领导是改制成功的有力保证。党的领导,是确保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工作中,区、镇两级都成立了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思路,制定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各村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具体操作,保证了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充分尊重民意是改制顺利推进的关键。农民群众是改制工作的主体。推进农村改制,涉及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不改,如何改,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改制各个环节都让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四)实现共同富裕是改制的最终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也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改制后,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壮大公司经济实力,股民按股分红,实现利益最大化,群众实现多渠道增收,促进了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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