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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田|乡村积分制治理的实践表达与效能——以湖北Q村与贵州H村为案例
2026-06-04 18:54:58 本文共阅读:[]


作者简介:黄田,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乡村治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

本文原刊于《贵州社会科学》2024年第10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责任编辑:李桃、王付。


摘要:治理有效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要求。如何在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实现长期持续的有效治理无疑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无论是基于传统治理资源的乡土治理,还是基于科学方法的技术治理,都难以单方面破解因社会变迁而引发的乡村传统治理资源式微、村民自治悬浮以及技术治理失灵的困局。分析我国中西部两个乡村实施积分制治理实践,可以发现积分制治理在实践中彰显出双重治理效能:一是积分制治理作为一种技术治理的工具效能;二是积分制治理在实践中超越技术治理自身工具价值,激活乡土治理资源进而产生的乡土治理效能。将技术嵌入乡土或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第三条路径。

关键词:技术治理;乡土治理;积分制治理;治理资源


一、问题的提出

“治理效能”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以来,就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命题。治理效能概念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式国家治理进入了关键转型期。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治理效能是治理主体围绕实现治理目标所展现出来的治理能力及所取得的治理效率与效益的综合反映,具有“赋能性”与“衡量性”。治理效能的双重属性意味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能简单关注治理效果,还应关注治理过程。过程有效是指治理实践中能够有效解决各种问题,减少治理失灵,最终实现治理目标。因此,不同的学者从过程关注政策工具、基层党组织、技术治理等方面,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然而,赵静与薛澜认为基层治理依然面临若干困难,有时科学合理的政策设计与政策工具在实际使用时也并未发挥应有效能。究其根源在于未能关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治理场域变化,从而使社会治理陷入困境,治理普遍无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在此背景下,全国开始了各种形式的探索以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其中,乡村积分制治理被认为是一种较好的治理模式。2020年7月,中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下发了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通知,通知指出:“积分制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完善推广积分制注;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强化正向引导激励注。乡村积分制治理已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全国推广的治理模式。不同学者从多个维度进行了审视和考量,发现积分制作为一种激励工具,通过正向激励提升了乡村治理的工具效能。然而,笔者实地调研发现,实践中的乡村积分制治理已然超越了积分制所设计的“以积分奖励为主的物质性激励”这一制度逻辑,村民往往忽视积分的物质奖励,但是参与度却依然很高,这说明乡村积分制治理的制度逻辑与实践逻辑存在偏差。那么,积分制在实践中如何发挥治理效能?仍需从乡村治理场域中进一步探究。在关注积分制制度工具效能的同时,需从实践中洞察其激活传统治理资源运转的乡土治理效能,并在技术治理模式与乡土治理模式之间探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第三条路径。

二、文献综述

治理效能概念作为中国式国家治理的最新理论成果,其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关注结果,试图回答达到何种效果,具有衡量性。燕继荣结合国家治理效能语境,认为应从名词角度来看效能内涵,将其理解为治理“所达成的结果状态”,刘海军则认为治理效能是指国家治理效能,是国家治理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社会治理效能对社会治理目标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的综合反映,是衡量社会治理成果的重要尺度。作为衡量社会治理成果的重要尺度,治理效能是治理主体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开展社会治理活动所展现的效率、效果、效益和能力的统称。治理效能是检验制度绩效的标准,也是衡量治理结果的尺度,是集合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指标。何祖坤认为“治理效能”一词本身就蕴含着治理积极性效果的含义,指出“治理效能是治理主体围绕实现治理目标所展现出来的治理能力及所取得的治理效率与效益的综合反映。”治理效能从结果出发,关注事物的实施效果。二是关注过程,回答事物如何发挥作用。制度不会自动发挥作用,需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潘寒认为,要提高农村行政效率,仅仅依靠协调管理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找到协调管理的运行机制。即从过程关注效能发挥的作用,当多因素在同一方向相互作用时,治理才能有效。三是既关注过程,又关注结果,即认为治理效能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效能则既关注结果“效”,也重视过程“能”,体现了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吴建南认为“效能包括绩效和能力,注重结果和过程的统一。欧阳康指出,从学理角度出发,善治就是治理的效能。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在经济、政治等常态和异态的情况下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及产生的效果。综上可知,治理效能是围绕一定的治理目标而采取的实践活动以及所达到的状态,既要关注事物所产生的效果,也要关注事物发挥作用的过程。

治理根本上受制于效能逻辑。在乡村治理中,乡村治理的效能逻辑离不开乡土治理逻辑。在费孝通看来,中国乡村是一种土生土长的礼俗社会,乡村治理缘由礼俗社会,呈现出乡土治理特性,如宗族治理、乡绅治理。这种治理实践是以“礼俗”来维持乡土社会秩序。道德与伦理规范推动村庄内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约束性规则。内生于乡村中的农民间互助合作、村庄道德、伦理维护机制、农民面子等形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底盘。赵秀玲认为乡村治理需要中国文化的本位意识,失去了中国乡土之根,就难以与农民产生共鸣而导致收效甚微。伦理道德、乡村精英、非正式制度、互帮互助等乡土治理资源已深入渗透到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是一种深刻的内在精神力量,需突破现代性的遮蔽而重新挖掘。因此,在现代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寻求各种本土资源的承接与转换,适应乡村治理场域,最终构建一种合法性更高、治理效能更好的本土化机制,才是提升治理效能之道。

技术治理被认为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是提高治理效能的有效治理方式,它所具有的工具性是现代国家的标志,具有程序化、数字化、指标化、高效化的特点。“技术治理”指的是社会治理当中,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目标,系统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的治理活动,技术治理所运用的技术既包括自然技术,也包括社会技术。随着技术治理的推进,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技术化原则逐渐成为公共管理方式,即将科学技术运用于社会治理和公共政治中,以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然而,技术治理的特点与逻辑决定了技术治理的有限性。一是数字技术治理未能有效契合乡土而发挥治理效能,技术治理的高度程序化摈弃了乡土社会伦理,不能适应复杂的乡村社会情境。二是技术治理识别数据的有限性决定了治理过程的简化,从而使得治理结果难以达到预期。世界并不是知识的同谋,简化的技术治理限定了社会情境。三是技术治理在不断“嵌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由于技术的过度使用以及治理主体主观意志的叠加,使技术“悬浮”于治理之上,从而导致技术失灵等问题。

面对乡村传统资源被遮蔽、需求脱节、技术失灵等困境,新的技术治理模式“积分制”应运而生。马树同认为要构建积分制的制度体系,并通过乡村量化指标来解决治理效率低、村民参与度不高的乡村治理难题。积分制作为互动性较强的“柔性”治理工具,通过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唐丽霞等通过对三种积分制模式对比,认为积分制均与村民建立紧密联结、挖掘农民价值和提供展示平台,但因在农民主体定位、动力来源、运行方式和互动方式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形成了以激励、引导和规制为核心的三种不同效能机制。“数字化+积分制”治理模式实现技术与社会的有效融合,数字积分凭借其高效、精准和科学化优势,有效化解农村发展中的资源碎片与协同惰性,延展外部主体参与空间,重塑道德,发挥了治理效能。同时,金华,高奇琦等发现,数字积分虽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但是不能忽视其潜在的风险。过度强调数字技术的工具价值而忽视其背后的本质目的和意义价值,则可能导致乡村治理的本质被边缘化。

综上所述,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既要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而乡土中国的“乡土性”意味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还需要关注乡土治理逻辑。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既有研究从制度逻辑、利益逻辑关注了乡村积分制治理的不同效能,都呈现了积分制治理的部分效能。然而既有研究多从制度视角关注积分制治理的工具效能,较少植根于乡村场域关注积分制治理中的乡土治理逻辑,因此,也就不能回应实践中为什么积分制治理会超越制度逻辑。本研究尝试从技术治理视角出发,关注积分制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的工具效能,并从中发现积分制治理发挥了何种效能。

三、乡村积分制:技术治理的有效实践

乡村治理困境召唤新的治理技术,积分制作为新的治理技术被生产出来,它是各类乡村治理主体在民主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将乡村治理中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村民通过参与积累积分并根据积分标准获取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的一种治理方式。

(一)积分制治理案例

2017年,乡村积分制治理在湖北荆门兴起。荆门市Q村是一个生产方式传统且规模较小的行政村,辖6个村民组,260户,常住人口1000余人。Q村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远,没有现代规模化产业,以传统种养为主的小农经济特征明显,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民参与治理意识淡薄,“干部干,群众看”现象普遍,乡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公地悲剧”“搭便车”等问题长期存在。整体而言,Q村的环境治理、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问题突出。为了解决制约Q村发展的诸多痛点与难点,荆门市2015年11月出台了《“家庭道德银行”积分制管理办法》,2017年,Q村成为湖北荆门市首个农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试点村,正式开始积分制治理。

Q村村委会与村民共同制定了积分制实施细则。首先将村内可以积分事项进行量化,设置积分指标并赋予积分分值。Q村村内积分事项,包括“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社会公德”“公益活动”“家庭美德”“文明公约”“积分奖励与扣分项”七部分,每部分内设有积分事项,每项分值有2-500分(如村民参与公共活动,每次积5分)。其次,为家庭开设道德银行账户,记录成员的积分。村民自行申报积分、网格员核实积分,并将每户积分录入积分信息管理平台,并对积分公示,接受全村村民监督。最后,进行积分表彰。根据村民积分排名,村内在年终进行表彰,给予村民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通过对Q村2019-2020年积分数据统计,村民积分参与率均超过95%。注通过积分治理Q村在短短几年内由一个“落后村”发展为“示范村”,荆门积分制治理成为典型样本。2020年10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积分制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积分制是符合农村社会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要因地制宜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随后,积分制治理开始在全国推广。

在此背景下,贵州H村于2020年开始积分制治理。H村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有7个村民小组,1486人,全村劳动力780人,常年外出务工人员475人。H村经济主要以种植、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为主。由于土地贫瘠,群众居住在高山半壁,交通不便,农业生产、生活成本较高,村民多以山坡种植为主,村民收入较低。在积分制治理实施之前,乡村的环境卫生问题、公共事务参与等都是乡村治理难点。在全国推广积分制治理的背景下,2020年,H村开始实施积分制治理。H村村委会与村民共同商讨、制定了积分制治理实施细则,将H村村内积分事项分为“环境卫生”“善行公益”“文化事业”“配合工作”“表彰奖励与扣分项”五部分,每部分内设有积分事项,每项分值有2-500分。村民以“户”为单位积分,每户都有属于自己的“积分储蓄卡”。村民所获取的积分均可在积分超市兑换对应分值的物品,并且积分还设置了积分表彰环节,包括发放奖品、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宣传等。H村积分制治理最初只为解决村内的环境卫生难题,在环境卫生问题取得成效后,H村将积分制治理范围扩展到整个乡村治理且成效显著,2022年被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村寨。注

从Q村和H村的实践可以看出,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积分制治理实施之前,两个村的村民们都不愿意参加乡村公共事务,而实施积分制治理之后,多数村民积极参与到乡村环境治理等公共事务中。Q村与H村都由“问题村”发展为“优秀乡村”。Q村村干部H先生表示:“积分制治理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主要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性的奖励并不多。村民积分参与全靠村民自愿。现在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积分制激发了大家的热情。除去外出务工人员,村民基本上都参加,积分制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注

整体而言,积分制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一是改善了乡村环境卫生。在实施积分制之前,湖北Q村与贵州H村村民大多对公共环境卫生问题不参与,致使环境卫生问题成为乡村治理的一大难题。实施积分制治理后,Q村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成为全国积分制治理示范乡村。H村在打造示范村寨的背景下,在实施积分制治理半年后,也从一个“脏乱差”的乡村变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和“乡村优秀村寨”。二是提升了村民参与度。村民参与是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通过对村民参与数据统计,参与积分村民都达到95%以上。Q村村党支部书记表示:“村民参与度达到95%以上。这些参与全靠村民自觉,我们也不能强迫他们。最多是做一下宣传,引导村民参与,但最终的参与还是靠村民自觉。从实施效果来看,村民参与度比没有实施积分制治理前高了很多,村民积极性很高。”H村党支部书记也表示:“积分制治理提升了村民参与积极性。之前我们开会,上街拉人都不一定拉来,现在只要在群里通知,大家都来了,真的很积极,积分制激发了村民积极参与(的热情)”。注三是重构了乡村秩序。治理有效需要通过乡村秩序来检验。乡土社会则是依托乡村礼俗建立起来的乡村秩序,法理社会是依托法律制度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积分制治理最核心的设计就是将村内各项事务量化并赋予积分,在此基础上依据积分排名给予村民奖励。积分制治理构建了乡村量化系统,使村民依据积分标准形成了新的乡村秩序。“通过积分引导的方式,楼道的垃圾变少了,大家自觉参加卫生打扫,比起以前,完全变了一种风气。”积分制治理的实施,为村民提供了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详细指导,使村民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引导村民行为选择。同时,村民积分也成为一种新的评价标准,村民行为“有分可依”。积分制治理作为一种技术治理的方式,重构了乡村秩序,使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成为可能。

(二)积分制治理的技术化过程

积分制治理作为一项创新的社会治理方式,最核心的制度环节就是将村内公共事务进行量化,进行数目字管理并进行评价。人类社会是可被测量的,技术治理能建立新的社会测量术。积分制治理作为数字化的乡村治理模式,其治理技术表现为乡村事务指标化、积分管理程序化、村民行为数字化、村民评价绩效化。

1.乡村事务指标化

积分制治理将乡村事务进行指标化操作,对村内事务进行指标量化是首要环节。从湖北Q村与贵州H村积分制治理来看,积分制的规则设置进行了精心设计。荆门积分制分为7大类,主要有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社会公德、公益活动、家庭美德、文明公约和扣分类别,每大类包含10-20条细则,每条细则可以积分2-30分。如见义勇为可积分30分,帮助老年人过马路可积分2分,参加公共活动可积5分等。通过对公共事务的量化,形成了积分体系,村民参与即可积分。同样,贵州H村也对村内各项事务进行了量化,并赋予各项事务积分标准。积分类别分为五类,包括参加公共活动、村级事务、公益活动、经济活动以及扣分类别。每类事务由10项左右细则组成,每项积分5-30分,扣分项目为10-20分。如参加乡村活动穿着民族服饰即可积分5分,打扫公共卫生可以积10分等。注两个地区基于实际情况积分制赋值不同,规则也不尽相同,但是都对村内事务进行了测量,以指标化的方式使村内各项事务具有可计算性。

2.积分管理程序化

积分制除了对各项事务进行量化外,还形成了一整套积分管理程序。湖北Q村采用现代化的积分管理系统程序,使积分更加程序化。全过程主要包括村民下载积分荆门程序,在平台进行积分申报,积分管理员依据村民提供的图片或视频对积分事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记录积分,最后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最终审核,二次审核通过村民即可获得积分。积分管理不仅仅依靠积分管理系统,还规范了网格员记录积分事项、监督员审核积分、积分公示、积分奖励程序,形成了一整套程序化、系统化的积分管理方法。贵州H村则采用传统的积分台账进行积分管理,虽然未能进行信息数据平台,但其积分管理也实现了程序化、系统化。积分台账记录内容包括积分时间、积分事项、积分分值、村民签字、评分人签字等内容。通过积分台账,积分制管理也形成了程序化的管理,都遵循“积分行为—记录—审核—公示—奖励”的程序。这也说明积分制是一种技术治理,不管采取管理的工具是现代数字积分还是传统的积分台账,都只是管理的工具不同,但其管理逻辑都是一种程序化、系统化、数字化的方式。

3.村民行为数值化

村内各项事务的量化意味着村民行为的数值化。村民每一次参与行为都可获取相应的积分,每一次积分都代表着村民参与了相关事务,形成了精准化的数值管理。积分行为数值化使得原本看似无法计量的村民行为具有可测量、可统计性,为村民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从Q村与H村的积分细则来看,虽然各项分值不尽相同,但每类事务大致都由10项左右细则组成,每项积分都为5-30分,扣分项目为10-20分。如Q村参加乡村公益活动即可积分10分,损坏公共财物一次性扣除20分,见义勇为可积分30分,帮助老年人过马路可积分2分,参加公共活动可积5分。就如荆门Q村积分制负责人所说:“之前村民做了什么,都是不可测量的。有了积分制后,谁做得多,都一目了然,那么,每一次表彰都根据积分的分值来进行,更加公平、合理。”

4.村民评价绩效化

积分制治理形成了村民的评价体系,使村民评价绩效化。在传统乡土社会中,村民评价主要依靠熟人关系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随着乡村由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依托熟人关系建立的乡土评价体系也逐渐消解。而乡村采取的积分制治理方式,对村民道德行为进行积分,形成了以积分为标准的评价体系。一是根据积分排名进行奖励,形成了独有的村民评价系统。湖北Q村与贵州H村都根据积分排名对村民进行差异化奖励。积分公示、积分排名与积分奖励确保实现村民评价的公平、公正。

四、超越技术:积分制治理的双重效能

积分制治理作为技术治理的工具,呈现了技术工具的指标化、数字化、程序化等特点,同时也实现了管理工具的引导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作为技术治理的科学管理方法,积分制治理发挥了治理技术的工具效能,激发了乡土资源治理效能,是与乡土社会契合的有机治理工具。

(一)积分制治理的技术治理效能

1.形成引导机制

制度具有引导与规范的作用,是制度的工具属性。积分制治理中的积分规则作为一种乡村非正式制度,发挥着制度的引导功能。积分制是基于乡村礼俗而建立起来,是乡村公共价值的体现,引导着村民行为。从Q村与H村的积分制治理模式来看,都形成了相似的引导机制。从设置基础看,积分制为每户设置了“积分道德银行”,本质上就是道德风尚行为积分,是一种乡村价值引导。从积分规则来看,积分制的引导功能主要体现在积分制中的加分规则与惩罚规则,直接正向引导村民选择自身行为。从积分奖励来看,村民每一次行为即可得到积分,使得村民积极行为被强化。根据积分标准评出道德之星、光荣榜,并在村内进行公示,都正向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积分行为。

2.形成激励机制

积分制形成以村民参与为主的积分奖励体系,积分兑换和奖励是积分制治理机制的核心设计。积分制在操作过程中设置奖励规则,属于激励型制度,其激励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参与即可获得积分,积分记录是对村民参与行为的奖励。H村党支部书记表示,“积分不让好人吃亏,村民做了事就用积分记录下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是最直接的激励。”注二是积分可以兑换物品或者获得物质奖励,“奖品”肯定了村民的积分行为,激发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公开表彰形成了公开的激励机制。对村民而言,如果没有积分制,在村内获得公开表彰的机会是稀有的,即乡村未能构建村民奖励的机会结构。但积分制使得村民都能通过积分获得“公开表彰机会”,使村民获得荣誉,从而激励村民的参与行为。不仅如此,积分制还与镇、村一些优惠政策挂钩,积分排名越高享有的优先权越多。荆门Q村积分制负责人也表示,“积分较高的村民可以优先享有村内提供的各项服务,后期也将与更多的优惠服务联系起来。”注积分制使村民参与事务可获取积分,积分可以获得物质或精神奖励,甚至享有优先服务权,这是积分制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

3.构建多层监督机制

积分制治理中构建了多层监督机制。从Q村与H村的实践看,积分制治理设立了积分管理小组,主要包含了网格员、审核员、争议处理员,共同形成了积分监督小组。村民积分行为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网格员和审核员二次审核机制保障了积分行为的真实性、可靠性。村民参与村内事务后,可以采取拍照记录、村民证实等方式上报给网格员,网格员审核是确保积分可靠的第一步。网格员审核根据村民的视频记录,也采取访查其他村民的方法来进行核实,保障了积分行为的真实性。信息上报后,监督员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村民获取积分并进行每月公示与季度公示。积分公示进一步保障了村民积分的合法性,村民积分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弄虚作假的可能性。积分制治理形成的监督机制,保障了积分的可靠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4.形成系统评价机制

积分制治理构建了以积分为标准的乡村评价体系。长期以来,礼俗社会让乡村建立了以礼俗为标准的乡村秩序,但这种乡村秩序的评价标准是在熟人社会中长期形成的,在村内具有一定的信度,但也缺乏评价依据从而使评价的可操作性较低。具有技术治理特点的积分制治理模式,构建了一套程序化、标准化、数字化的治理系统,使得村民参与乡村各项事务均可通过积分标准来量化,并通过积分排名直观评价。村民通过积分多少直接获得全体村民认可。无论是湖北Q村还是贵州H村都进行了年底表彰,年底表彰中都会有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并为积分排名前二十或者前三十的村民颁发奖状与奖品,可以算得上是为村民表彰“背书”,使村民评价更具正式性与合法性。依据积分标准建立的积分规则与积分表彰,共同形成了乡村可量化的评价机制。

(二)积分制治理的乡土治理效能

1.激发乡村伦理道德

乡土治理资源根植于乡土中国,作为乡村社会成熟的价值规范对传统农民的行为模式具有深刻影响。积分制中的积分规则是在乡村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乡村礼俗,增强了社会认同。积分规则从本质上看,属于乡村伦理道德的产物。积分规则中的乡村道德、公益活动等都是在乡村公共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乡村的公共价值。源于乡村公共价值的积分制,代表了村民个体或群体的意愿获得村民整体的认同。H村党支部书记表示,“村民每一次积分代表着一次有益行为,积分越多代表着村民做的好事越多,是一个热心的村民,具有公德心”。注从积分制的形成来看,积分制是经多方调研并与村民讨论而形成,对于什么行为应该积分,积分多少,都是村民民主协商决定,符合村民的道德标准。从积分内容上来看,积分制规定的内容源自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符合村民需求和行为逻辑,具有可操作性。总体而言,积分制治理使用现代技术治理方法,结合乡土礼俗获得村民认同。从根本上说,积分制是一种内生的制度。村民共同制定规则,符合村民的道德准则,形成了乡村价值观。积分制使村民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自主参与,破解了以往规则的悬浮困境,化解了以往技术治理中因乡村伦理弱化而出现的技术失灵,村民认同使得积分制治理发挥了超越治理技术本身的效能。

2.重塑权威资源

积分制治理中的积分排名重塑了乡村权威资源。现代性的侵蚀使得传统乡绅等权威资源式微,法制化的主体取代了传统乡绅为主的传统权威资源。随着外部资源输入乡村,村治的行政化也与乡村社会脱节,但积分制治理的实践在乡村形成了新的乡村权威资源。新的乡村权威资源形成有两种逻辑:一是积分排名较高的村民获得权威资源。积分排名较高的村民被认为是“有公德心”的人,在乡村中获得村民尊敬。官方表彰为其“背书”,使他们成为现代乡村中新的权威资源,被认为是有信用之人、是可靠之人、是道德高尚之人。特别是乡村道德人物宣传栏,通过村内公示形成了公共舆论,权威资源也被再生产。二是通过积分资源转换为政治权威资源。如H村积分高的村民被聘为乡村治理员或者监督员,形成新的乡村权威资源。新的权威资源在积分制的运行中被重新生产出来,引导着乡村秩序形成。

3.弥合人情关系

积分治理中的积分奖励形成一种积分补偿机制,弥合村民间的人情关系。传统乡村是一种具有天然互惠机制的场域,但随着市场化的冲击,乡村互帮互助的互惠机制也逐渐消解。市场化形成以利益为中心的乡村交换机制,免费的互惠机制转向以经济为主的市场行为。积分制治理破解了以经济为利益的现代性思维方式,使得村民在帮助他人时都能获得积分,相较于市场行为中“直接收钱”,积分行为成为村民互帮的“补偿机制”。积分补偿使村民获得参与价值肯定,但降低了以利益为主的经济属性。Q村的村干部认为,“积分很少,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补偿”。这种补偿机制,肯定了村民的参与行为,从而促进了乡村中产生更多的互帮互惠行为。不仅如此,积分制还使得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形成了友好型互惠机制。在未实施积分制治理的情境中,村民参与乡村公共活动是无偿的,即村民无论做多少,都不能得到回报。在积分制治理实施之后,村民参与乡村公共活动都能获得积分,并获得积分奖励。H村村干部表示,“积分使得村民参与不再是白干,虽然积分不多,但是却肯定了村民的付出。不仅如此,今天村民帮忙我做事,我记录村民的积分,下次村民需要我帮助的时候,我肯定也会帮助,是一个互惠的过程。”注积分补偿削弱了乡村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市场逻辑,是一种基于人情的补偿机制,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人情与互惠。在乡村共同体中,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有着某种已成为“共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基于此种共识的互助互惠的行为默契,是村庄礼治秩序的重要内容。

4.形成新的“面子观”

积分治理中的积分表彰形成了乡村新的“面子观”。面子具有社会评价、声望与地位的意涵,是社会性价值实现后所产生的个体效能感和社会评价。面子建立在社会认同之上,它表明个人不仅获得社会认同,还获得尊重。这种尊重产生声望,形成“名声在外”的自豪感,尊重产生了乡土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获取乡土社会资本则意味着拥有“尊重”的村民在村内比普通村民更高一级,拥有更多的满足感和自豪感。村委干部与镇干部会对积分较高的村民进行宣传。如H村在乡村广场设置了专门的宣传专栏,有孝敬老人、公益活动、助人为乐等专栏。这种“榜上有名”的宣传方式增加了社会认同,使他们成为全村、全镇甚至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官方参与的宣传表彰使他们引领了乡土社会新风尚,赢得社会尊重并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形成了乡村中新的“面子观”。在调研中大多村民表示:“积分虽然分少,但是让他有面子。”注Q村一位村民则表示他因为拾到手机还给失主,村委会专门开会表彰,让他觉得非常有面子。注面子建构较高标准的规范,是社会秩序形成的基础,因此面子这种控制机制维持着社会良性运转的根基,是社区成员普遍存在着对规则的认同和规则的信仰。“面子观”这一植根于乡土社会中的文化资源,使积分制发挥了更充足的社会效能。

五、结论与讨论

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对乡村治理新的要求,采用何种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是重要的关注点。从乡村社会的发展中可以看出,随着国家资源下乡以及村治行政化,遮蔽了传统的权威资源、乡村伦理的生存空间,仅靠乡土治理资源已难以实现有效治理。乡村治理困境需要新的治理技术,在乡村社会中嵌入现代治理技术,契合乡土性并实现传统治理资源的挖掘、转换是有效路径,也是必然的治理趋势。对传统治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很有先进性,这是由于传统和现代并非对立或割裂的关系,尤其是因为它是在漫长的历史自然环境中孕育出来的,因而具有较强的历史延续性。在全国兴起的积分制治理,有效破解了乡土治理困境与技术失灵,是一种“技术嵌入乡土”治理模式,实现了乡村治理有效。

乡村技术治理是一个全新的命题,采用先进的技术治理手段提升乡村治理“绩效”。本研究通过对乡村积分制治理这一治理技术进行研究,阐释了积分治理中呈现出技术治理特点并发挥了技术治理效能。作为乡村新的技术治理模式,积分治理形成了引导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但是积分治理的实践逻辑不单是因为治理技术的工具效能,更重要的是积分治理超越了积分制本身,激发了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有效转换。从实践中我们也发现积分制中精神奖励正超越物质奖励成为引导村民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积分制治理中重塑的权威资源、人情与乡村面子观等,都成为新的乡村治理资源重构着乡村秩序。积分治理的有效实践将技术治理的工具效能与传统乡土治理资源效能叠加,实现了技术嵌入乡土,是超越传统乡土治理与现代技术治理的第三条路径。中国乡村社会的乡土性依然植根于乡村社会,基层治理资源挖掘与转换也是本土化技术治理中的关键所在。

当然,乡村积分制治理在发挥双重效能的同时,依然需要进一步关注可持续性问题。一是规则设置。乡村积分制治理规则是积分制的核心部分。虽然乡村积分制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治理规则,在实践中也与村民协商,得到群众认可。但是,从积分制治理细则来看,依然存在治理指标的主观性问题。由于不同的指标会对应不同的资源,因此,指标的设置还需进一步考量。二是资金的来源。在乡村积分制治理过程中,积分兑换物品是积分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积分奖励作为激励的重要手段,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调研中的乡村积分制治理中的资金来源都不具有稳定性,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也影响积分制实施效果。因此,需要构建一个长期的、有效的机制,才能使积分制治理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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