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网编者按】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并实施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已就征收集体土地时应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3月22日凌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中发生在土地征收后房屋拆迁过程中的“黑社会”砍人事件昭示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仍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以得到良好的改善。
3月22日凌晨,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20余名蒙面男子,闯进拆迁户刘国峰家,将他家7人砍伤。该村正在进行拆迁,伤者及村民怀疑,砍人者是受拆迁办指使。
哈尔滨暴力强拆带给公众的心理折磨还没消除,河北三河市暴力强拆又接踵而至。针对哈尔滨强拆事件,有舆论追问,这是强拆还是黑社会犯罪?与之相比,燕郊的这起强拆更为恶劣,因为一众蒙面人不仅夜闯拆迁户,还砍伤了一家7口。
人们迫切要知道的是,去年1月份,国务院已经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老拆迁条例既然被废除,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现象为何没有绝迹乃至没有减少?如果法治不彰,强拆肆意存在,我们就无法摆脱生存焦虑,也许,下一个被暴力袭击的目标就是我们!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强拆不仅仅是对居民人身和财产造成了威胁,还给社会带来一种恐惧。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有组织的、某种形式的恐怖主义的犯罪形式,应该严惩。诚哉斯言!对这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对待,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公民权益,为公众打造一个安全而祥和的生存环境。
燕郊的强拆事件,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但不难理顺背后的黑色逻辑――开发商一再要求村民尽快同意拆迁,村民不从,不少村民曾遭到一些陌生人威胁。有了这个铺垫,谁主导了这次暴力强拆,答案也许不难寻找。
事情的悲哀之处正在于此。为何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利,视法律为手纸,粗暴地践踏他人利益?为了满足私欲,靠拳头说话,靠暴力行事,社会就会变成弱肉强食的“丛林”。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有谋取利益的需要,但谋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应该理性、公平和公开地博弈,而不是相反。有学者提出,处理强人与法律、本能与规则、欲望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考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确实如此!开发商有开发土地、房屋的诉求,但这种诉求不能侵犯村民权利,双方即便有利益冲突,也应该合法合情合理地博弈。
拆迁也要“打黑”,坊间如此呼吁。对黑社会式的强拆,确实应该毫不留情。严打之余,更应该重建社会秩序,重构各种利益主体的敬畏感、守法意识,避免弱者恒弱、强者恒强,遏制丛林社会出现,每个人才有安全感。(中国农地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