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办,《经济法论坛》编辑部、《乡村振兴法治研究》编辑部协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召开。论坛主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天津大学、黑龙江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长治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等3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重庆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等实务部门共80余人参加会议。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召集人盛学军教授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王怀勇副校长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基本情况与办学特色,同时指出,本次论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为主题,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条文,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确定的五个具体议题,切中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领域的核心、热点问题。卢代富教授期待本次论坛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有力对策和建议。
本次论坛分为五个阶段,分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问题展开研讨。
我院院长高飞教授,助理研究员曹益凤博士参加了本次论坛。高飞教授在第二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制度”专题研讨中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效力认定的过渡规则解读》的主题报告。
曹益凤博士在第三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专题研讨中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范的裁判逻辑》主题报告,并与与会专家展开热烈讨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颁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了更有效地服务于实践并指导其发展,我们需从立法目的、法理逻辑及实践经验等多个维度,全面而深入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新法。我院研究团队持续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对上百个村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展望未来,我院研究团队将继续跟进并深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旨在为新法的顺利推行和地方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与策略支持。
编辑:曹益凤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