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飞做客中国经济法治大讲堂,在西南政法大学敬业楼6001会议室作了题为《农村土地“三轮”承包制度的法理内涵及其解释适用》的讲座。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波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高飞教授深入剖析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其面临的矛盾与挑战,强调在第三轮土地承包决策中,选择直接顺延还是进行适当调整,对第三轮土地承包实践具有重要影响。他从价值目标、政策意蕴、实践现状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等多维度,探讨了第三轮土地承包时予以适当调整的必要性及具体路径。据此,高飞教授着眼未来,强调在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第三轮土地承包时需通过法治路径平衡稳定与调整的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明确延包本质上是新一轮土地承包,而非简单的直接延续,以实现农村土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气氛热烈,与会嘉宾及旁听的师生们踊跃提问,高飞教授作了精彩回答。最终,伴随着与会师生们的热烈掌声,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编辑:曹益凤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