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部、法学院、土地法制研究院、广东法治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云山法学大讲堂”第93讲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负责人吕忠梅教授担任主讲人。讲座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部主任、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教授主持。
吕忠梅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与实践创新”这一主题,从“为何要编法典”“法典理念创新”“法典制度创新”“独立法律部门”四个维度展开了系统阐述。吕忠梅教授首先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意义、必要性与挑战;继而阐明了其核心理念创新、与民法典的差异,以及法典命名、逻辑主线、结构安排与内容边界;随后,聚焦各编的重大制度创新,并结合具体条文举例说明,提示学者可重点关注的创新内容;最后,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生态环境领域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得以正式确立,这并非是对传统部门法理论的简单回归,而是构建新理论、应对新挑战的重要机遇。


吕忠梅教授主讲
在总结环节,陈小君教授高度评价吕忠梅教授在中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构建与立法推动中所发挥的卓越贡献,生态环境法典具有重大创新价值,实现了从传统智慧到现代治理的系统性突破。她指出吕忠梅教授的讲座内容充实、逻辑清晰、紧扣实践前沿,既立足顶层设计阐释理论创新,又面向司法执法与社会治理回应现实需求,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深度与指导力度,为准确理解与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提供了权威指引,视野开阔、分析透彻,极具启发性与指导性。陈小君教授勉励与会师生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新起点,共同开启生态环境法治研究新篇章。

陈小君教授总结发言
文字:颜文豪
图片:颜文豪
初审:周崇聪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