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广东省法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省委书记黄坤明作出指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法学会负责同志以及会员代表等近300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广东省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聘任了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对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进行表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被授予“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高飞教授的获奖既是对其个人学术成就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深耕土地法治领域的综合实力的肯定。研究院将在高飞教授带领下,坚守朴心敏行院训,立足乡村振兴与农地法制、大湾区建设与城市土地法制、基层治理与集体经济组织等核心方向,持续深化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深度服务珠三角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研究院将继续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政策咨询及法治实践,着力培育法治人才,以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务实行动服务社会,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专业智慧与力量。

高飞教授简介:
高飞,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学历及经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曾赴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学,2016年5月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教至今。2020年10月被聘为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和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从事民法学基础理论、土地法治、三农法治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尤其是以20余年持续开展的田野实证调查为素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及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构建进行系统研究,为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治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入法进行细致分析,为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及集体所有权实现的制度供给奠定了理论基础;对“三块地”试点联动改革经验入法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的研究,厘清了土地征收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边界;对乡村职业经理人之法治保障的研究,开辟了乡村振兴法治研究的新领域。学术成果丰硕,主著《中国乡村职业经理人的实践样态与法治保障研究》,独著《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集体土地征收法制改革研究: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乡村振兴战略下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实现研究》等,另合著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2024、2025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参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第一版),主编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合同法学》(第五版)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分别担任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2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多份咨询报告获中央以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荣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奖、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
以广东实践经验和发展模式的研究为基础,服务珠三角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担任广东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及省市多个机关单位的咨询决策专家;参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稿)》风险评估,主持或参与《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和《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和草案起草;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起草或草案论证工作。
2019年被评为“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21年被中共吉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称号。(简介来源|广东省法学会微信公众号)

编辑、初审:陈越鹏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