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计划,中德法学教育系列研讨会分别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行。
2019年11月26日下午, 德国哥廷根大学农业法研究所所长何塞·马丁内茨(Jose Martinez)教授、克里斯蒂娜·格拉斯(Christiane Gras)讲师、博士生弗里德里希·冯·布雷多(Friedrich Von Bredow)与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吴悦旗博士一同前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展开座谈,受到主任聂卫国律师、副主任莫哲律师的热情接待,并与房地产部主任马立峻律师、副主任王煌律师、副主任李卓嵘律师共同对中德涉土地案件的法律实践现状和发展进行探讨。
会议由聂卫国主任主持,陈小君教授、马丁内茨教授、克里斯蒂娜·格拉斯讲师、徐军律师与马立峻主任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徐军律师介绍了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总所在广州跻身前五,入选亚洲50强。马立峻主任对律师事务所的不动产全链条业务范围及土地法制研究院与律所建立的“理论-实践”互动关系进行了介绍。
马丁内茨教授介绍了法学专业享誉国际的哥廷根大学,强调法学院在农业法、不动产法方面的成就,提出将科学研究转为实践的重要性。克里斯蒂娜·格拉斯讲师同时兼任不动产法律师,其擅长将实践经验融入法学理论进行法学研究与教学。
陈小君教授提出,律师不仅要面对政府与市场、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关系,还要在政策和立法之间寻求相应的协调。
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中,与会嘉宾就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村庄风貌保存问题、当事人与公共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中德法律领域的应对情况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与会嘉宾都认为本次兼具“中国-德国”、“理论-实践”两个维度的研讨颇具意义。
11月29日,第二场中德法学教育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九教顺利举行。德国哥廷根大学农业法研究所所长何塞·马丁内茨教授、克里斯蒂娜·格拉斯讲师、博士生弗里德里希·冯·布雷多,与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孙聪聪助理研究员、陈越鹏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许英副教授,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金健副研究员,广外吴悦旗博士、郑沫博士生共同参加会议。
会议由高飞教授主持。德国哥廷根大学农业法研究所所长何塞·马丁内茨教授、克里斯蒂娜·格拉斯讲师、博士生弗里德里希·冯·布雷多、耿卓教授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何塞·马丁内茨教授以大学学习和德国的法律教育为题,从学术研究和法律职业教育两个方面对德国法学教育进行介绍,强调了法学教育中将理论和实践充分融合、严格评估考核的特征,并指出德国法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法官培养目标导向”存在的隐忧。克里斯蒂娜·格拉斯讲师深入介绍了法学生接受职业培训的“初次国家考试-两年职业实习期-二次国家考试”的完整阶段,着重介绍了法科学生在实习期所需参加的涵盖民法、刑法、公法等具体培训内容。博士生弗里德里希·冯·布雷多对法学博士学位的攻读条件、培养内容、博士论文的选题方向、论文对实证的要求、写作规范、学位申请要求、答辩要求及流程、学位论文的公开化等方面对进行介绍。
广外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以中国法学教育的学制为题进行介绍,重点谈及中国法学教育的学制、教育层次、教育中面临的问题,如我国法学教育中现存的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的衔接问题、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对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的冲击等议题。
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就德国哥廷根大学本科与法学硕士的衔接、硕士教育中的实务型教育与学术型教育以及哥廷根大学法学本科生教育的特点和特色等问题向何塞·马丁内茨教授提问,教授逐一详细解答,并与与会嘉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陈小君教授以数据为基础对中国法学院的发展情况作以介绍,并对法学生的学位分类、法学生的职业规划、非法学生对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的进入、法学生与法律职业评估考核标准合理性、法官员额制对法官专业化的推进作用等议题发表了见解。双方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科技发展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发表观点。高飞教授在总结中强调,德国的鉴定式教学法对中国法学教育进益颇深,两国的法学培养和职业教育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应开展更为深入的交流与学习。
至此,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在中德双方专家充分展开理论研讨和实证调研之后圆满落下帷幕。
编辑审定:于凤瑞 郑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