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的部署,为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状况,拟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区、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时刻。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紧迫需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有利于系统了解和掌握以承包农户为主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有利于准确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态势,有利于科学了解和掌握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拟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提供实践经验,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准确把握监测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测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监测,要系统掌握流转的面积、形式、流向、价格等变化,为完善政策、指导工作、核算农产品成本等提供可靠依据。重点是监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耕地)流转规模、形式、对象、期限、价格以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情况。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监测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要系统掌握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为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是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情况。重点是承包农户分工分业、农地经营规模分布、规模经营主体发育等情况。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重点是各类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的规模、类型、服务能力和政策扶持情况。三是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重点是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业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情况。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状况。重点是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对农业技术、农业管理、农业工程、农业经营等方面人才的需求情况。
同时,各地要系统掌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情况,重点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两个转变”,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组织化程度,以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做法等,为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三、认真做好监测工作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监测,要求内容具体、数据准确、时效性强。各级农业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如实反映监测情况,认真做好监测工作。
(一)科学选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试点县(区、市)的基础上,整合力量,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基础好、初步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或服务组织、土地流转有一定规模,且在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和经济特点上有代表性的市(区、县)作为监测点。具体选点工作另行安排。
(二)认真填报。县乡两级特别是县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着大量的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系统掌握监测要求;加强信息采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汇总,保证填报时效。指标解释和统计口径除注明外均以农业和农经统计指标解释为准。
(三)及时报送。县级监测数据汇总后,经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县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经省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正式报送我部经管司。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监测季报表,于下季首月10日前报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表,于下年度1月31日前报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送。监测表从中国农业信息网下载。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是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工作,涉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工作日程,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省级农业部门要及时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督导;地市和县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将监测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单位;乡镇农经站、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并在村级选定一名村干部作为信息员,定期上报监测信息,形成省、地、县、乡、村一体的监测工作体系。监测制度执行情况要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细化监测方案,抓紧组织落实。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监测季报表
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表
联系单位:农业部经管司
联 系 人:吴晓佳 刘涛
联系电话:010-59191867,59191859
传真电话:010-59193196
电子信箱:59191859@163.com
网址:http//www.agri.gov.cn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