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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通报表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10-28 19:26:43 本文共阅读:[]


  2003年以来,在各级农业部门和试点县市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已正式施行。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我部决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中勇于探索、辛勤工作、成绩突出的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100个单位和陈娟等161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详见附件1、附件2)。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发挥带头作用,力争把试点县市建设成为严格执行法律、依法调处纠纷的示范点。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宣传受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宝贵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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