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在各级农业部门和试点县市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已正式施行。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我部决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中勇于探索、辛勤工作、成绩突出的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100个单位和陈娟等161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详见附件1、附件2)。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发挥带头作用,力争把试点县市建设成为严格执行法律、依法调处纠纷的示范点。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宣传受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宝贵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