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变革与重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研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在认真研读我党的相关政策、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立法实践,综合分析,揭示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变革轨迹。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入手,分析我国集体土地征收面临的困境,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和实践,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重构建言献策,最后提出了公众参与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新观点并进行了合理论证。
 作者简介
 李春燕,女,1973年出生,山东禹城人。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荷兰乌特勒支大学访问学者(2014.12-2015.8)。在《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专著《中国公共听证研究》。近年,积极服务社会,主持完成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和浙江省公路管理局等委托的《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和《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前评估等立法评估课题;2016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双千计划”,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出版信息
 作者:李春燕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年9月
 目录
 导论
 一、研究旨趣:寻找预防和减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法治之路
 二、研究对象: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概念的形成
 (二)土地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程序在规制土地征收行为中的作用
 三、研究内容与分析思路
 (一)研究内容
 (二)分析思路
 四、研究方法
 (一)规范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三)比较分析
 (四)历史分析
 第一章1982年以前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概况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修正)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检查报告揭示的信息
 (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揭示的信息
 四、小结
 第二章1982~1998年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二)《土地管理法》(1986年)与《土地管理法》(1988年)
 (三)《关于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土地条例》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二)《土地管理法》(1986年)与《土地管理法》(1988年)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三)《关于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暂行规定》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来自行政机关的观察
 (二)来自权力机关的观察
 (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
 四、小结
 第三章1998年以来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概况
 (一)《土地管理法》(1998年)与《土地管理法》(2004年)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及其修正
 (三)其他相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机关与审批权限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来自行政机关的观察
 (二)对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观察
 (三)来自权力机关的观察
 (四)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
 四、小结
 第四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变革轨迹
 一、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前程序的变革
 (一)被征地人在建设项目选址勘查程序中的地位逐渐弱化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程序的协商性逐渐降低,且逐渐后移
 (三)预征土地公告及听取意见程序的初步确立
 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变革
 (一)审批机关及其审批权限的变革
 (二)审批程序启动方式的变革
 (三)征地审批过程的变革
 三、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的变革
 (一)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主体
 (二)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方式
 (三)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的内容
 四、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的变革
 五、小结:行政主导型土地征收程序
 第五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困境
 一、立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背离依宪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违背法制统一原则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将公共利益予以泛化和虚化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不利于国家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义务
 二、执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弱化了行政正当性
 (一)政治正当性的形成及其维系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对行政正当性的弱化
 三、司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无法全面推进
 四、小结
 第六章域外土地征收程序及其发展趋势
 一、法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二、德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以建设活动中的土地征收为例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四)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制度
 三、日本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四、英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五、美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程序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以亚拉巴马州为例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六、中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七、小结:域外土地征收程序的发展趋势
 第七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重构
 一、重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必要性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的价值选择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体例
 (一)从分散式立法到法典式立法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应当以“法律”为核心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应当共存于法律之中
 四、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参与原则
 (三)程序性权利救济原则
 五、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前程序的重构:以协议取得土地程序为核心
 (一)将协议取得土地程序作为审批前程序的核心
 (二)协议取得土地程序的构建
 六、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重构:公开与参与贯穿始终
 (一)集体土地征收申请的提出
 (二)集体土地征收申请资料的公开和相关权利的告知
 (三)听取异议、意见和建议
 (四)对集体土地征收申请做出决定
 七、集体土地征收批准后实施程序的重构:补偿在先是底线
 (一)发布集体土地征收公告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作出与履行
 八、结语:公众参与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