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发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学术界就《民法典》相关规范的研究也日渐深入。为使该书所反映的内容与时俱进,编著者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新近修订或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法》(第九版)作了全面修订。修订工作由各位编撰者分头完成,最后经王利明教授审订、统稿。
修订后的《民法》教材共7编:第一编为民法总则,第二编为物权,第三编为合同,第四编为人格权,第五编为婚姻家庭,第六编为继承,第七编为侵权责任。
作者简介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出版信息
主编: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12月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和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
第五节 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自愿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节 绿色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第六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第五节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第八章 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纸币和有价证券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第四节 意思表示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第六节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无权代理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消灭
第十一章 时效制度和期间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五节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
第六节 期间与期日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二章 物权编概述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概述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物权的行使与保护
第十三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模式
第二节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五节 动产交付
第十四章 所有权概述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所有权的权能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第十五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共同管理权
第五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十七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因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第五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十八章 用益物权总论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准用益物权
第十九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二十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五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六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别规则
第二十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居住权
第一节 居住权概述
第二节 居住权的设立
第三节 居住权的效力
第二十三章 地役权
第一节 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二十四章 担保物权总论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担保合同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
第二十五章 抵押权
第一节 抵押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的设立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不动产抵押权的特别规则
第六节 动产抵押权的特别规则
第七节 浮动抵押权的特别规则
第八节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别规则
第二十六章 质权
第一节 质权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权利质权
第二十七章 留置权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 留置权的实现
第二十八章 担保物权之间及担保物权和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第一节 竞存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顺位规则
第二节 不动产抵押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优先顺位规则
第三节 不动产上抵押权与利用权的冲突与协调
第四节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的责任顺序与责任分担
第二十九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
第三编 合同
第三十章 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债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债的要素
第三节 债的分类
第四节 债的法律适用
第三十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导论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合同关系
第三节 合同的分类
第四节 合同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
第三十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拘束力
第二节 要约
第三节 承诺
第四节 特殊形式的要约与承诺
第五节 强制缔约
第六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七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十三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概述
第二节 格式条款
第三节 免责条款
第四节 合同的形式
第三十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的履行概述
第二节 履行的具体规则
第三节 涉他合同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三十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三十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债的移转
第三十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节 债的消灭的一般原因
第二节 合同解除
第三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第三十九章 买卖合同
第四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四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四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四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四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四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四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四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五十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五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五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五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五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五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五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五十八章 准合同
第一节 无因管理
第二节 不当得利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十九章 人格权概述
第一节 人格和人格权的概念
第二节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
第三节 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的保护
第六十章 一般人格权
第一节 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一般人格权中的价值内涵
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第四节 一般人格权的司法适用
第六十一章 具体人格权
第一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第二节 姓名权、名称权
第三节 肖像权
第四节 名誉权、荣誉权
第五节 隐私权
第六节 其他人格利益
第六十二章 人格权的保护
第一节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
第二节 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及其保护
第三节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十三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婚姻家庭编的禁止性规定
第四节 婚姻家庭编的倡导性规定
第五节 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
第六十四章 结婚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结婚的要件
第三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第六十五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六十六章 离婚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登记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六十七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第三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
第四节 收养的法律效力
第五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 继承
第六十八章 继承法概述
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法典》继承编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
第七十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
第二节 遗嘱
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回和执行
第四节 遗赠
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六节 遗嘱信托
第七节 后位继承和补充继承
第七十一章 继承程序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第二节 遗产的界定
第三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的接受、放弃和丧失
第四节 遗产管理、分割和债务清偿
第五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章 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与基本原理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第三节 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承担
第四节 减轻与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七十三章 损害赔偿
第一节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 人身损害赔偿
第三节 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节 财产损失赔偿
第七十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节 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 用人者责任
第三节 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
第四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五节 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第七十五章 过错侵权责任
第一节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二节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七十六章 无过错责任
第一节 产品责任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三节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四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五节 高度危险责任
参考文献
编辑审定:杨远舟 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