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昌平谈三农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时评 >> 昌平谈三农 >> 正文

怎么干?如何实现产权有效 ?
2019-09-10 16:30:26 本文共阅读:[]


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云山杰出学者、中国乡建院院长


如前所述:实现乡村振兴或者振兴乡村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乡村有钱——让九亿农民及农民工有丰裕的收入和可支配的现金流!如果没有收入和可支配的现金流的持续增长,乡村振兴就会昙花一现或就是瞎折腾!

如前所述,农民的五大收入的增长,都必须依赖于产权有效;农民可支配现金流的大幅增长,也必须依赖于产权有效——死钱变活钱;农民可以用未来的钱,更是依赖于产权有效。农村农民的产权无效,乡村振兴万万不可能实现。

所以,产权无效是乡村振兴或振兴乡村的瓶颈!

说到农村“产权无效”,绝大多数的精英及顶层设计者们都天然的认为,必须解决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他们就不遗余力的挖空心思的和平演变“土地集体所有制”——什么“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家庭承包集体的土地不向集体交承包费”且“长久不变”、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三权分置”、“经营权放活”、“经营权抵押贷款”。几十年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平演变”到如今,村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其土地所有者权利一毛钱也没有了!而村民对集体土地也只有承包权——即自已种庄稼或流转给企业或者大户种庄稼的权利,这个不断延长的承包权值多少钱呢?一亩一年大概300元,一家5亩地,值1500元,大概是农民工半月的工资。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的结果,农民和农民集体一亩地的年收益300元,这就是农民和农民集体的每亩土地的产权的全部权利!顶层设计者们设计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权利,与村民及村民集体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即土地所有权人不能拿自已的土地抵押贷款,土地经营者可以拿土地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几十年一连串的改革,对农民和农民集体而言,改革的结果:产权彻底无效了!改革者们本想让得到土地经营权的老板们用经营权在银行“抵押贷款”,但银行不干,农村数百万亿元市场价值的土地资产只能依然沉睡。几十年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实就是三个字:瞎折腾!不仅如此,把好好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废了,把好好村社制度改废了!

农村“产权有效”是搞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是扩大内需的根本举措。

什么叫“产权有效”?

农村土地“产权有效”,其实就这么几个标准:

第一,土地种起来方便,流转起来也方便。一家一户几亩地、分成几块,种起来很不方便,流转起来更不方便;

第二,土地所有者不仅能种庄稼、而且有权在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上便捷的种厂子和房子;

第三,土地产权及衍生品能用来抵押贷款;

第四,土地上种的庄稼、厂子、房子能自主自由买卖。

实现上述四条,这难吗?

当然不难。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有个周家庄公社,从1952年以来,一直是“人民公社”体制,公社内部有个“社员合作银行”、公社还有几个种庄稼的专业产销班、公社还种了多个厂子和很多房子。周家庄公社上述“产权有效”的四条标准都符合。

周家庄公社为什么会“产权有效”呢?

第一,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所以村社组织的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统一,所以“组织有效”;第二,公社内部有社员合作银行,合作金融有效支撑了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完整的条件下能便利的规模化种庄稼、种厂子、种房子的权利的实现,也支撑了其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包括厂子和房子)的自由流通、交易和抵押贷款;第三,公社社员的成员权在公社合作金融的支撑下,每个社员都是有信用的,都是能用未来的钱的,且成员权是可以自由有偿退出的。简而言之,周家庄公社:“组织有效+金融有效=产权有效”。如果全国农村都学周家庄公社,何愁农村没有钱、何愁内需不足。在主流经济学家、法学家们的知识仓库里,像周家庄公社这样的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村庄是“怪胎”,一定是产权不清晰的,一定是产权无效的,一定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不接地气的“高贵者、最愚蠢”,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如果说像周家庄公社这样的老典型实现“产权有效”不具备典型意义,那我们再举一例。

湖北省卾州市梁子湖区张远村,学小岗村“分田单干”了几十年,学的很彻底,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都“名存实亡”了,是典型的组织低效、金融无效、产权无效的“三无效”村庄,村民和村组织主体性严重缺失,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2014年,区委、区政府通过在张远村开展以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点的综合发展试验,土地以“确权确利不确地”的方式重新集中起来(进入“土地银行”)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村民以自己的“份额地权”在内置金融中实现抵押贷款,内置金融每年为村民提供近千万的土地抵押贷款。不仅如此,内置金融还可为市民、企业进村“长租”本村的“房屋银行”“土地银行”收储的土地、房屋的长期使用权提供“按揭贷款”支持,张远村的村民也可以通过内置金融实现“用未来的钱”的权利。

张远村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把已经一盘散沙的村民重新组织起来、把闲置或分散的流源资产资金重新集中集约经营起来,让集体成员权、份额农地承包权货币化、股权化、金融化并能抵押贷款和交易起来。简而言之,张远村的实践: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一举突破“组织低效和金融无效”的双重瓶颈——“组织有效+金融有效”,由于“组织有效+金融有效”,又促进了“产权有效”。上述“产权有效”的四条标准,张远村全都完全符合,且完善和巩固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村社制度,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极大的提高了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水平,农民的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获得了爆炸式增长,党的领导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加强!

如果全国农村都学张远村,只需政府投入5000亿“种子资金”启动村社内置金融,可实现“产权有效”,可使农村数百万亿的资产“死钱变活钱”,何愁乡村振兴没有内生动力!何愁振兴乡村的战略目标——扩大内需和经济转型不能实现。

张远村的实践证明:已经小岗化的村庄,要实现“组织有效、金融有效和产权有效”,其实是不难的,集体所有制和村社制度才是无价之宝!

张远村的实践再一次证明: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不接地气的“高贵者、最愚蠢”!呼吁:给基层干部群众放权,让他们放开手脚干!如果是这样,乡村振兴或振兴乡村一定会事半功倍!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