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院长。
为什么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如此重要呢?
今天第三讲的内容是《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是中国建立内循环的“核芯”》。
我2007年在日本《东洋经济》杂志上发表过一篇笔者认为写过的最重要一篇名为《中国农民的自主性与中国的自主性》文章,在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我明确提出了“内循环”为主的重要性。我认为没有内循环为主的国家,都叫“自我殖民化经济体”,是会逐步丧失自主性的。
中国农村如果不建立起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中国农村农民的数百万亿价值的沉默资产资源就没法自主激活(市场化)。如果通过所谓的创新,让数百万亿价值的农村资源资产的经营权流转给资本家后、再让资本家拿土地等经营权在全球化金融体系里抵押融资,这就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联合起来的最后最大的一次盛宴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及财产权融资权(获得可支配现金流)将被彻底的“薅”走——进一步填充外循环中国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就彻底无望了,农民的自主性和中国的自主性就会进一步丧失,夺取伟大斗争胜利的希望就十分渺茫了。
中国要建立内循环,就必须学习日本,建立起相对独立于全球化金融体系的农村农民土地金融体系——内循环金融服务体系。这个农村农民土地金融体系,我在2003年的一篇文章中是这样设计的,通过财政部农金局(为国家土地银行提供资本金,又向国家土地银行借钱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国家土地银行(政策性银行,出“种子资本金”孵化内置金融村社体系、又为村社内置金融闲置资金保值增值)向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农民提供土地抵押貸款,就闲置资金上存国家土地银行)可使农民及农业主体(用承包地等在内置金融抵押融资,也在内置金融合作社存款)。这个体系是封闭运行的,与全球化金融系统保持独立性。不管全球金融体系如何风云变幻、翻江倒海,服务三农和内循环的农村土地金融体系不受影响。
如何操作构建这套服务三农和农村土地的金融体系呢?
从操作层面上讲,服务于三农和内循环的农村土地金融体系如何构建起来呢?我的设想是:
方案一
1.由央行增发专项基础货币两万亿元。
2.以这两万亿专项基础货币借给财政部(农金局)设立“中国农村土地银行”,实行20年免息政策。
3.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每个村社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在“农村土地银行”获得100万至300万元的“种子资本金”(30年免息),村社以“种子资本金”孵化“内置合作金融——农民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户以承包地在农民信用合作社抵押获得贷款。以县市区形成联合社体系,联合社土地信用合作部的上级业务指导单位为县市区农村土地银行。
4.村社土地信用合作部的存余资金,定向存入“中国农村土地银行”,获取稳定的利息收益。
5.中国农村土地银行的存余资金,定向借给财政部,由财政部用于三农事业发展。
6.授权“中国农村土地银行”在各乡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农村各种产权交易的监证、交割、过户登记、发证等工作。
7.国家应支持多个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共同出地出资合作建设小镇和产业园区等,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支撑小镇集体所有制产权产品入市交易。
方案二
直接把1994年就已设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组为“中国农村土地银行”。其它做法,同方案一。
我们乡建院在过去十多年,和一百多个县市区政府合作,在数百个村社建立了“内置金融合作社”,每年为村民提供承包地抵押贷款数亿元,回收率99%。如果建立“中国农村土地银行”可为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提供一万亿以上的“种子资本金”,参考乡建院十余年的实践,三年内就可以建立起全国性的以“中国农村土地银行”为龙头、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根基的中国农村土地金融服务体系,可以把资金规模做到十万亿以上、甚至更多,可以活化农村数百万亿价值的沉默资源资产。
其实,这也是确保我国货币发行主权和金融安全——“货币换锚”的好办法。
如果这个设想得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就会事半功倍,增加农民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就事半功倍,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就事半功倍……增加农民自主性和中国自主性就事半功倍,夺取伟大斗争的决定性胜利就事半功倍!
以前我昌平这么美美的想,就是做梦,做了小二十年的梦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的要求,为建立内循环的农村土地金融体系装上了“核芯”。(待续)
文 | 李昌平
编辑审定:曹益凤 周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