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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闲置房宅之要点(上)
2021-06-07 11:17:31 本文共阅读:[]


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现在,各界人士都很重视盘活农村闲置房宅的事,实际上盘活农村闲置房宅这档子事,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盘活农村闲置房宅,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就地活化,另一是飞地活化。

今天给大家介绍“就地活化”模式。

农村闲置房宅很多,城民的需求也很大。但城市人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宅,有五个痛点要解决:

第一,市民一般不愿单独和农户签约,愿意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房宅合作部签约,一是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二是担心农民违约;

第二,租用年限要尽量长一些,至少三十年以上,且希望三十年一口价;

第三,希望三十年一口价,但不愿一次性付款,希望有金融机构提供按掲贷款;

第四,市民希望租用农房的交易,能在政府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签约手续,且希望政府产权交易平台能发“房宅使用权证”;

第五,市民通过交易取得房宅使用权,希望能在政府产权交易平台上二次或再次转让。

如果上述五个痛点都能解决,农村闲置房宅的“就地活化”就很容易实现了。

如何解决市民下乡长期租用农民闲置房宅的五大痛点呢?乡建院进行了十年探索,有了一套成熟的办法:

第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建立资金互助部和房宅合作部,把农民闲置资金和闲置房宅集约经营起来;

第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宅合作部和市民签房宅长租协议;

第三,在乡镇政府内设农村产权交易所(服务中心),交易所为闲置房宅使用权转让提供交易签约服务,并为市民通过交易取得的房宅使用权颁发房宅使用权证;

第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资金互助部为市民长租农户闲置房宅提供按掲贷款服务;

第五,政府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村社内置合作金融部,为房宅二次或多次转让提供同等服务。

乡建院已经协助多地开展了上述实践,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地都有,供参考。

 

文|李昌平

编辑审定:曹益凤 周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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