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现在,各界人士都很重视盘活农村闲置房宅的事,实际上盘活农村闲置房宅这档子事,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盘活农村闲置房宅,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就地活化,另一是飞地活化。
今天给大家介绍我们乡建院探索的“飞地活化”模式。
所谓“飞地活化”,就是把甲地(没有生活和就业功能)的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飞”到乙地(生活和就业功能强),由甲乙两村集体共同重新建设居住小区和产业园区,一部分房屋归两个村的村民,多余房屋或工商业地产的使用权进入市场。
“飞地活化”的操作路径是这样的:
第一,创建乡镇政府主导的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股份制村投公司;
第二,由村投公司孵化“一社四部村社联合社”体系;
第三,在村社联合社体系内部整合各村土地及建设用地指标;
第四,用联合社整合的土地及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园区和社区,对规划后的园区和社区土地定价;
第五,定价后的园区和村区土地,由村投公司主导开发;
第六,欢迎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社区开发;
第七,一社四部村社联合社体系的信用合作部,为园区和社区的开发及开发后的产品进入市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第八,乡镇政府设农村产权交易所,为社区和园区的产权(使用权)流转提供交易服务并颁证。
第九,村投公司开发园区和社区的收益,按股份分配到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文|李昌平
编辑审定:曹益凤 周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