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昌平谈三农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时评 >> 昌平谈三农 >> 正文

李昌平:关于村社内置合作金融答朋友关切(三)——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三全组织化”
2023-06-07 16:46:08 本文共阅读:[]


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官人或学人,思考农村金融问题时,一般只简单理解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就是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解决农民贷款难,只是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几十项功能的其中一项,且听我慢慢讲来!

今天讲之三: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三全组织化”是振兴乡村的四两拨千斤之法。

当我们在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起资金互助部(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后,再顺势把土地合作部、房宅合作部、统购部、农机服务部、“粮食银行”(粮食储存部及销售部)等逐步建立起来就非常容易了。这就是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一社N部体系”建设,就是村域内的全要素组织化。

“一社N部体系”的建设,不仅把农民(人)组织起来了、还把钱组织起来了、把分散的地重新组织起来了、把闲置的房宅组织起来了,把需求组织起来了、把服务组织起来了、把销售组织起来了……这就是全要素组织化。是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组织方式方法及组织模式。

如果每个村都建成了“一社N部体系”,再以乡镇为单位联合成“一社N部村社联合社体系”,这就是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全域组织化。

当完成了全域组织化后,再做“重塑一产、改造二产、主导三产”的全产业链组织化就顺理成章了,让广大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就变成了现实。

当全要素组织化、全域组织化、全产业链组织化后,党支部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体系为村民社员提供“土地抵押贷款服务”、“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服务”、“统一采购农机服务”、“统一购买保险服务”、“土地托管服务”、“统耕统种服务”、“粮食银行服务”、“合作养老服务”等等,就是日常工作了。

“党支部+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就变成了强势市场主体及有强大事权的有效治理主体,也把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提升到了新水平、新高度,共同富裕的和美乡村就水到渠成了。

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不仅仅解决的是贷款难问题,而是为农村农业发展及乡村治理供给了一套新制度体系,激活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这就是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激活内生动力的四两拨千斤的乡村振兴模式。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