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言人:浙江师范大学麻勇爱副教授 摄影:李立 图片编辑:韩晓琪)
【中国农地法律网讯】2011年10月29日,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数十位专家学者齐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参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图为浙江师范大学麻勇爱副教授发言。
麻勇爱副教授:
我把一周以来的思考借此机会得到各位专家的指导。主题是农村集体功用资源有效性的几点思考。第一点思考是从何入手,切入点在哪?这是我的思路,做一个框架和模型,陈述起来更方便。这个模型参考了美国的产权专家的模型,在此基础之上,按照我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改动,如果纵轴是效度,横轴是产权界定的状况。(PPT图片演示)顶点是最有效的,如果我的产权偏离了最有效的配置点,我的有效性都会受到损失,是递减的。如果是最有效的模式,这就是我想最后能出来的结论。如果这是最有效的产权安排,往左的方向到极致有一个公地的悲剧,谁都不爱惜它。还有一种状况是偏离的最佳点,有可能产权界定太细致了,从我们日常的生活哲学来讲,水至清则无鱼,我们的经济或者农村资产的使用的过程中也是一样,它所处的环境也是很复杂,如果这个界定过于细碎,会产生一种“反公地悲剧”这种谁也用不了,会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是我想对农村公用资源进行分析的时候,我要清楚的是现在的使用过程中,有没有偏离?偏离的是偏左还是偏右?有几种类型。如果产权过于清晰,就像如果把规模经营的地块里面,有一个人不同意,这个效果就达不成。这是第一点思考。假定有最有效,无效是怎么产生的,就是效率损失根源在哪?农村集体公用资源可能存在的效度损失,既有可能是公地悲剧带来的过度使用,也有可能是反公地悲剧带来的闲置浪费。 第二点思考是要对农村集体公用资源的内容进行研究,它的东西是什么?就我跟王老师的团队一起学习调研的经验和理解以及文献阅读的情况看,一般认为的内容,我们都知道,农村道路、水利、问文化体设施等等,我非常关注的是在农村集体的层面,还有一些地域特色的其他的资源也应该纳入到我们的研究视野来,比如历史人文资源,浙江有一个诸葛八卦村,非常有特色,景观资源,一些观光农业,像油菜花节、桂花节等,在原来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开发的产业。还有一些民俗等等,这些也是农村集体经济考虑的时候,给我的乡村密切相关有地域性的资源,也应该纳入到我的研究范围内。
第三点思考是如果我找到了我要研究的具体的内容和研究的切入点。如何实现有效性,怎么进行研究?按照我们团队的总体设想,我还增加了一个忧虑,早上王老师的发言给了我一个启发,这是产权制度如何安排,在前面的分析框架中已经做过一个阐述,如果偏离了最佳点,产权制度就要进行调整,还有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早上专家的讨论给了我一些启发。我最大的忧虑是这个,如果提供的是公共设施和一些公共服务以及公益性的事业,那么钱从哪里来?现在我知道了,有一部分是国家的公共设施在农村是缺位的,不妨利用农村经济主体作为一个渠道来实现公共产品的均等化,这个资源来源我们很清楚了,国家应该可以提供一部分资金提供,来完成这份任务。从这几个方面对如何实现有效性进行考虑的同时,我也非常赞同早上张教授讲的,在我们的研究进行设计、归纳总结的时候会有一个担忧,因为我们都抱着非常良好的愿望和非常美好的愿景进行顶层设计,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上帝,很多微观的具体的情形并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所以在课题的进展中,我会非常关注调研过程中现实中农民自身的智慧,进行归纳总结,看是否有共性和基本模式。这些基本模式有没有普世性,实现路径是如何的,这是下一步的研究中想继续做的。
另外,我们下火车的时候,车老师就不顾劳累带我们去考察了,咸宁有一个非常典型的花园式的,我第一印象是这里的农民好幸福,住在花园里一样,但是回过头来看,这么好的设施,住在里面的农民是如何作想?如果我住在里面不准养鸡,不准干什么,如果你要打牌,只能在活动中心打牌,在家里从事任何活动,发现了就罚款。这样我觉得在这个村中,我感受到的是农民慢慢的不是农村的主人,而是它的附属或者工具,成了某个企业的附属品。我感受到的是,在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公用资源有效实现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农民自身的自由发展以及对他的尊重。谢谢。
(文字校对:石一峰 未经发言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