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地法律网讯】2015年9月26日至27日,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与民商法专业的博士生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众多高校的博士生齐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参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的第六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民法典编纂与我国民商法学的发展”。与会的博士生和老师将进行为期1天半的讨论。图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飞教授进行主持。
主持人:第三个报告关于物权法专论,这里有6个报告人对于物权法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像物权法尽管在这一次的所谓民法典编纂当中没有专门提及,但是事实上物权法在民法典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参与物权法制定的时候很多学者说当时有很多想法,也就是物权法并不是很难,也要借民法典的编纂本身对物权法的问题进行修改,所以这个时候对这个方面进行讨论,应当说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下面在这里马上就开始,每一位报告人安排的时间是15分钟,大家注意控制时间,鼓励大家节约1―2分钟,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下面有请第一位报告人张静博士,他报告的主题是论未来民法典中的占有概念。
(文字校对:韩超 未经发言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