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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及其实现的法理研究
2012-05-03 23:13:23 本文共阅读:[]


法学界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关注,主要表现为对农村财产权体系的研究,尤其是对集体所有制集体制所下财产权制度安排的研究。土地问题无疑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法学学者的关注点也多集中在农村土地问题上。总体上看,不同于经济学者的是,法学学者所关注的更多是集体经济运行过程中权利(权力)配置状况及其合理性。相比较而言,法学学者对农村土地法律问题、农村基层政权法律问题研究较多而对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市场组织等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法律问题则涉及较少。一言以蔽之,就集体经济而言,法学领域的研究多停留在微观的具体制度层面,而较少从宏观上思考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配置、法律引导问题;法学领域的研究多集中在静态权利内容的设计方面,而缺乏对动态权利主体(如集体经济组织)、权利运行方面的关注。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命题,还是一个法律命题。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保障。在此过程中,法律起到两方面作用:引导作用和保障作用。法律规则总是事先明确的,因此它能够给人们确定的行为预期。鉴于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从国外立法例、法学理论内部去寻找集体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规则,引导集体经济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行;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从现实中寻找集体经济的法律需求,将先进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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