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由我校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和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的“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讨会”在我校南湖校区隆重举行。 本次研讨会共有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法制日报社、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烟台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青海省委党校、北京化工大学、江西九江学院的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专业的30余位学者及媒体界人士参加。上午8时30分,研讨会开幕式正式开始。开幕式由我校校长助理齐文远教授主持,副校长张中华教授、陈小君教授、法制日报社总编雷晓路先生以及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雷兴虎教授出席并致欢迎辞。会上,我校张中华副校长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守英研究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教授、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丁关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彭真明教授、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教授8位学者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行了主题报告发言。主题报告发言分别由刘守英研究员、房绍坤教授、刘俊教授和罗必良教授主持。我校陈小君副校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守英研究员等12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发言。会上,我校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陈池波教授等12位学者分别对报告进行了评议。期间,学者们围绕“后农业税时代农地权利体系与运行机理研究――以对我国十省农地问题立法调研为基础”、“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改革――方向与出路”、“土地管理法修改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等12个主题进行了讨论。会议现场论争激烈,对中国农村土地立法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卓有成效的讨论。闭幕式由我校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陈池波教授主持,我校副校长、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对与会专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宣布研讨会闭幕。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会议发言实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