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箕联社诉富力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
本案涉及城中村改造等群体利益及城市重点改造项目实施,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局形势下,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最终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化解重大维稳隐患,实现了社员集体权益,也促进了企业正常经营,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城市更新改造平稳推进提供了成功范本。
【基本案情】
杨箕联社是杨箕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主体,富力公司是项目合作方和建设单位。2010年至2012年期间,双方陆续签订了杨箕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等一系列合同,对双方在城中村改造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2019年9月,杨箕联社主张富力公司未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存在复建补偿住宅、商业回迁面积不足,未按时交付回迁物业、物业质量维修费用,以及未返还垫付费用等违约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富力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和费用共7亿多元。诉讼过程中,富力公司又以杨箕联社为被告提起另案诉讼,要求杨箕联社返还弃产补偿款1.6亿元及利息。
【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及杨箕联社上万名社员的集体利益以及广州市城中村重点改造项目实施,案情错综复杂、诉讼标的额巨大、审理难度较大。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法院向双方释明诉讼风险,经过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于2020年8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本案调解结案,同时促成另案撤诉结案。
编审:吴昊、贾怀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