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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教授莅临云山法学大讲堂第59讲暨博士生导师系列第15讲
2025-05-26 12:25:58 本文共阅读:[]



2025年5月25日下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主办、土地法制研究院承办的云山法学大讲堂第59讲暨博士生导师系列第15讲,在白云山校区科研楼一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房绍坤教授应邀作主题报告,题目为《因继承所得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适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副院长张凇纶教授,以及研究院全体研究人员和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高飞教授向房绍坤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本次讲座主题。之后,房绍坤教授从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4款时如何理解继承所得财产中的“所得”,以及因继承所得财产何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出发,深入剖析了继承开始说和遗产分割说的不足,提出应当采用遗产处理完毕说,并阐释了遗产处理完毕说的内容,以及遗产处理完毕前的规则适用和遗产处理完毕后的规则适用等。

在讨论环节,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张凇纶教授、曹益凤助理研究员,博士生薛宪明同学、申江华同学围绕离婚前通过协议固化利益、遗产处理过程中放弃继承的效力、遗产处理完毕前离婚时预防恶意拖延的必要性、离婚冷静期内配偶的期待利益、期待利益在审判实务中的运用等问题,与房绍坤教授展开了热烈的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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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高飞教授进行总结,强调大家在论文写作时要积极学习吸收房绍坤教授的研究方法,阐释具体法条时应当保持体系化解释的思维,避免顾此失彼的论断。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闭幕。

编辑:杨远舟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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