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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九期)成功举行
2019-03-22 19:55:58 本文共阅读:[]


2019年3月21日,由土地法制研究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课题组、“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九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法治任务(之六)——‘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8教109会议室举行。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副院长高飞教授,张保红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许英副教授、孙聪聪博士等参加研讨会。会议由于凤瑞副教授主持。

本次学习研讨会由高飞教授做主旨报告。高飞教授首先从时间、对象、手段三个方面介绍了“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他分析认为,近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问题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不可能完成;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延续和强化。其次,高飞教授分别结合在肇庆、秦皇岛、清远、茂名等地的调研情况,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学习“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体会,涉及到产业兴旺所需土地如何落实、生态宜居的要求如何实现、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何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立法、以及深化集体林权和国有农场改革等具体实践难题。他认为,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的协调、占补平衡的落实、土地制度改革的市场化限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成员、财产和功能的确定、绿色国土、海域等方面的理论问题均值得深入研究,成为土地法制研究院新的学术增长点。

在与谈阶段,张保红教授分别从农村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用地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农村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在于资源投入有限;建议将生态旅游中的非永久性设施给予特殊对待。陈小君教授首先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行文逻辑进行了分析,并表达了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和立法研究的忧虑。她指出,从私法角度,始终应强调回归农民和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正常圆满状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凝心聚力的方向,始终是自由与限制、政府与市场、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与互动。

在其他参会者发言阶段,许英副教授阐述了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以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认识。孙聪聪博士结合自身的生活经验分享了对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感性认识。

通过集中研讨,参会人员对于“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自身的理论研究有了更加明晰的判断。土地法制研究院作为学习型研究团队的体制机制日渐成熟,研学效果的加乘效应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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